時任法團主席兩拒法定要求召開業主大會

更新時間:03:00 2026-03-2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3-21 HKT

  宏福苑工程招標存在不少爭議,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昨在聽證會上指出,居民曾先後去信民政事務總署、屋宇署及市區重建局作出投訴,但缺乏實質回應。其中,宏福苑業主前年2月成功獲5%業權,要求召開業主大會,不過時任主席鄧國權拒絕在14日內召開大會。有居民去信民政事務總署,要求該署介入,但當時民政事務總署沒有行使有關權力,而有關維修工程最終由鄧國權在前年2月16日簽署。
最終由鄧國權簽署相關合約
  杜淦堃表示,根據記錄顯示,在前年2月15日至16日期間,民政事務總署曾就事件表示關注,但回覆中呼籲投訴人應向業主立案法團反映相關問題。
  同年6月初,管理委員會發出付款安排通知書,要求業主先行繳付17萬元至18萬元作為工程的預付款。杜淦堃指,不少業主為表達不滿,7月5日再次聯署,但當時身為主席的鄧國權再一次沒有理會居民要求,在法定14日內召開有關會議,民政事務總署亦收到大量投訴。
  杜淦堃提到,有居民亦向屋宇署作出投訴,但該署以電郵回覆指,由於宏福苑原屬公營房屋,其管理範圍屬於「獨立審查組」(ICU)的管轄範疇。因此,屋宇署將個案分別轉交至市區重建局、競爭事務委員會以及宏福苑的管理委員會跟進;杜特別指出,管理委員會本身亦是投訴的對象之一。屋宇署同時建議有關的業主自行尋求法律意見。
  此外,在前年1月23日至4月8日期間,市區重建局共收到7封來自宏福苑居民的查詢電郵,內容主要關注大廈的維修工程及管理問題。然而,市建局對每一封電郵的回覆,基本上均被指缺乏實質內容。市建局認為,其法定職權並不包括介入或解決由這些問題所衍生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