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涉假學歷申高才通否認串詐 辯稱被中介瞞騙
發佈時間:03:00 2026-03-19 HKT
36歲內地家庭主婦涉於前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自己持有澳洲雪梨科技大學學士學歷,以誘使入境處批准她一家5口在港工作及讀書。涉案女子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否認串謀詐騙罪開審,入境事務助理供稱,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完全沒有聽過及就讀過澳洲雪梨科技大學,是透過中介處理申請「高才通」手續。裁判官黃國輝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後,被告自辯稱向中介繳付了52萬元作申請費用,自己被捕後才「發現被中介騙了」。審訊今續。
負責批出被告徐麗娜高才通電子申請的入境事務主任龐彥文供稱,前年3月28日接獲被告上載的證明文件,當中包含被告在澳洲雪梨科技大學的畢業證書及學術成績、與其配偶徐亮波的結婚證明、徐亮波曾被拒入境香港的紀錄、3名子女的出生證明等。龐相信被告所提交的資料是真實的文件,故批出被告與其配偶及3名子女的來港申請。入境事務助理梁倩怡指,被告去年4月16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被捕,在警誡下表示完全沒有聽過及讀過澳洲雪梨科技大學,她是透過中介「孫先生」申請高才通。黃官裁定表證成立。
庭外倒地稱遭隔一米外記者推跌
被告自辯稱,婚後與丈夫育有3名子女,是全職家庭主婦,偶爾協助丈夫打理生意,生意年利潤約300萬元,一家5口居住在福田區某住宅。被告憶述去年與丈夫前往中介「孫先生」在南山區的辦公室,表示「感興趣申請高才通」。孫得知二人沒有大學學歷後,便向被告提議以「年收入達250萬港元」的資格申請高才通,中介費合共52萬元,若申請不成功則會全額退款。孫及後取出一張紙本表格,要求被告填寫個人資料,包括手機號碼、住址及電郵等,被告亦有用筆手寫簽署。
辯方引述涉案高才通申請表,內含Gmail的電郵地址,被告供稱該電郵不屬於她,內地不能使用Gmail。被告另指申請表報稱住址在南山區,惟其住址在福田區,電話號碼及簽署亦不屬於她。被告稱「完全沒有見過」申請表上載的澳洲雪梨科技大學電腦科學系畢業證書,亦不知被用作申請高才通。被告承認孫曾發出一個檔案,惟被告指「檔案格式太大」,故沒有打開檔案檢查內容。自己被捕後才「發現被中介騙了」,丈夫與孫失聯後曾就此事件「報公安」。審訊今續。
被告昨散庭後與親友步出法院,疑遭同行親友絆倒而跌在地上,被告疑惱羞成怒聲言遭記者推跌,並報警求助,惟記者與被告的距離相隔約一米。案件編號:STCC900002/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