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妇涉假学历申高才通否认串诈 辩称被中介瞒骗

更新时间:03:00 2026-03-19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3-19 HKT

  36岁内地家庭主妇涉于前年申请「高才通」来港时,虚报自己持有澳洲雪梨科技大学学士学历,以诱使入境处批准她一家5口在港工作及读书。涉案女子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否认串谋诈骗罪开审,入境事务助理供称,被告在警诫下表示完全没有听过及就读过澳洲雪梨科技大学,是透过中介处理申请「高才通」手续。裁判官黄国辉裁定表面证供成立后,被告自辩称向中介缴付了52万元作申请费用,自己被捕后才「发现被中介骗了」。审讯今续。
  负责批出被告徐丽娜高才通电子申请的入境事务主任庞彦文供称,前年3月28日接获被告上载的证明文件,当中包含被告在澳洲雪梨科技大学的毕业证书及学术成绩、与其配偶徐亮波的结婚证明、徐亮波曾被拒入境香港的纪录、3名子女的出生证明等。庞相信被告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的文件,故批出被告与其配偶及3名子女的来港申请。入境事务助理梁倩怡指,被告去年4月16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被捕,在警诫下表示完全没有听过及读过澳洲雪梨科技大学,她是透过中介「孙先生」申请高才通。黄官裁定表证成立。
庭外倒地称遭隔一米外记者推跌
  被告自辩称,婚后与丈夫育有3名子女,是全职家庭主妇,偶尔协助丈夫打理生意,生意年利润约300万元,一家5口居住在福田区某住宅。被告忆述去年与丈夫前往中介「孙先生」在南山区的办公室,表示「感兴趣申请高才通」。孙得知二人没有大学学历后,便向被告提议以「年收入达250万港元」的资格申请高才通,中介费合共52万元,若申请不成功则会全额退款。孙及后取出一张纸本表格,要求被告填写个人资料,包括手机号码、住址及电邮等,被告亦有用笔手写签署。
  辩方引述涉案高才通申请表,内含Gmail的电邮地址,被告供称该电邮不属于她,内地不能使用Gmail。被告另指申请表报称住址在南山区,惟其住址在福田区,电话号码及签署亦不属于她。被告称「完全没有见过」申请表上载的澳洲雪梨科技大学电脑科学系毕业证书,亦不知被用作申请高才通。被告承认孙曾发出一个档案,惟被告指「档案格式太大」,故没有打开档案检查内容。自己被捕后才「发现被中介骗了」,丈夫与孙失联后曾就此事件「报公安」。审讯今续。
  被告昨散庭后与亲友步出法院,疑遭同行亲友绊倒而跌在地上,被告疑恼羞成怒声言遭记者推跌,并报警求助,惟记者与被告的距离相隔约一米。案件编号:STCC90000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