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屋爆竊復斬兩露宿者 無業男入獄66月
發佈時間:03:00 2026-03-14 HKT
56歲無業漢前年闖入深水埗某單位,盜去價值約8萬元的手錶及戒指等財物,深夜在通州街公園露宿之際,因懷疑自己的「太空油」煙彈被盜而與露宿者起爭執,繼而刀劈兩名露宿者,其中一人頸靜脈完全斷裂。被告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入屋犯法等3罪,法官林偉權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指,儘管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惟心理報告指被告容易使用暴力、覺悟性低及重犯機會高,而事主傷勢嚴重「看來差點沒命」,終判處他入獄66個月。
有濫藥吸毒 重犯機會高
林官引述辯方求情,被告伍云輝案發時懷疑女事主偷了他的煙彈,在與女事主起爭執期間一時情緒失控,隨手拾起刀襲擊女事主,而男事主前來干預,才斬傷了男事主,而涉案的刀屬於兩名事主的,並非被告自備,顯示被告沒有預謀犯案。林官提及,被告過往屢犯與暴力有關的控罪,包括襲警及阻差辦公等。精神科及心理學科報告顯示,被告有濫藥及吸毒問題,容易使用暴力、覺悟性低、重犯機會高,但沒有精神病。
林官判刑時,接納被告非預謀犯案,惟被告容易使用武力,本案中男事主的傷勢嚴重,身體各處受傷,更傷及頸部,林官直言男事主「看來差點沒命」,終判處他就兩項傷人罪監禁4年。
林官考慮,被告上月因入屋犯法罪被判囚2年,再加上本案的傷人罪,刑期可謂頗長,下令兩罪的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判處他入獄66個月。
男傷者頸靜脈完全斷裂
案情指,兩事主唐女士及庄先生是露宿者,二人是情侶關係,並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露宿了數年,而被告亦不時在公園露宿。案發當晚凌晨1時許,庄在公園睡覺時,聽見唐與被告起爭執,庄起身目睹被告用刀斬向唐,庄立刻擋在唐身前,被告繼而斬傷庄。被告行兇後逃離現場,途人報案將庄及唐送往醫院治療。被告在翌日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
庄在瑪嘉烈醫院的醫療報告顯示,其左頸、胸骨、上腹、右肩及左手多處有裂傷,左側頸內外靜脈完全斷裂,伴有大量出血,胸部刀傷深入胸骨。庄接受手術後,在深切治療部休養,在同月24日出院,沒有永久傷殘。唐在明愛醫院的醫療報告顯示,其雙側大腿均有裂傷,沒有永久傷殘。
案件編號:DCCC 1550/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