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袁海文惡意虛假陳述 須向NuMe賠款1萬
發佈時間:03:00 2026-03-10 HKT
從事醫學美容的「NuMe名人美學概念」疫情間堅稱屬醫療診所並非美容院,因而不受限於防疫條例故可營業,及後前民主黨區議員袁海文在記者會爆出NuMe為牟利而在疫情間照常營業。NuMe5年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袁海文誹謗,要求袁海文就事件賠償及公開道歉等,案件經審訊後,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李樹旭昨頒判詞指,NuMe應被視為「美容院」而非「診所」,故NuMe當時確實違反防疫條例,惟袁在記者會中的部分言論亦屬惡意虛假陳述,最終下令袁象徵性賠償1萬港元予NuMe。
原告為名人醫學美學有限公司(下稱:NuMe);被告為前民主黨深水埗荔枝角中區議員、香港美容監察召集人袁海文。
官:應視為美容院而非診所
李官在判詞指,原告方爭議申請「防疫抗疫基金」補貼未獲批准,證明它不被政府視為「美容院」,故不應受防疫條例所限。李官關注,NuMe的網站廣告顯示,NuMe提供一系列美容療程,包括但不限於Belkyra消脂針及Botox肉毒桿菌等。儘管NuMe公司決策人王翊馨供稱,Belkyra及Botox既可用於美容,也可用於醫療用途。惟根據報告顯示,該些治療均被視為美容手術,並非用於治療疾病的手術,故不應被視為醫療手術,終裁定NuMe是「美容院」而非「診所」。
李官裁決時指,儘管NuMe應被定義為美容院,惟袁海文在記者會的內容亦非全部屬實,當中有兩項陳述屬虛假,包括「NuMe在限制期間不誠實地繼續營業,同時根據該計劃領取補貼」及「NuMe,包括醫生透過提供醫療注射等治療,可被罰款5萬港元罰款及6個月監禁」。李官提及,袁海文曾承認在記者會前收到及閱讀NuMe的澄清聲明,提及NuMe申請「防疫抗疫基金」補貼未獲批。而袁海文指醫生會因違反抗疫禁令而負上刑事責任,惟法例只針對管理人,故袁海文在記者會的陳述並非全部屬實,下令袁海文須向NuMe象徵性賠償1萬港元。案件編號:HCA 192/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