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帖文呼籲不投票6旬主婦緩刑
發佈時間:03:00 2026-02-26 HKT
2019年「728」暴動案被告湯偉雄脫罪後離港,在去年10月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Facebook專頁發布帖文呼籲他人不投票。61歲家庭主婦同月於網上轉載帖文被控,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1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指即使被告轉發前沒有深思熟慮,法庭亦不能忽視帖文經轉發後所引致的嚴重後果,終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
余官續指本案犯案時間短,但由於公眾均可接觸到被告帖文,即使被告轉發前沒有深思熟慮,法庭亦不能忽視帖文經轉發後所引致的嚴重後果。余官認為本案亦不宜判處罰款,遂以判監3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3分1,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
61歲家庭主婦馬惠鈴被控於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14日期間,在選舉(即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藉公開活動而作出非法行為,即在一個名為「Bonney Ma」的Facebook帳戶轉載⼀則帖文,而該帖文煽惑另一人在上述選舉中不投票。廉政公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湯偉雄。
辯稱一時迷失感後悔
辯方求情指被告初犯,61年來從未犯案,干犯本案僅因一時迷失,案發後深感後悔,反思己過,並承諾不會重犯。
案情指,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2025年10月24日展開,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直至2025年12月7日投票日為是次選舉的「選舉期間」。湯偉雄10月22日在Facebook專頁發文,呼籲他人杯葛選舉不投票等。61歲家庭主婦馬惠鈴同月轉載帖文至個人Facebook帳戶,直至同年翌月14日帖文仍屬公開,馬惠鈴同日被捕。警方檢查馬惠鈴手機,當中登入的Facebook帳戶可見涉案帖文。警誡下馬惠鈴承認自己持有涉案帳戶,帖文亦可供他人看到。
案件編號:WKCC 5275/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