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隨提款長者句鐘 退休爛賭婦搶錢傷人囚2年

更新時間:03:00 2026-02-14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2-14 HKT

  74歲退休婦人因聚賭而負債纍纍,她於2023年在銀行內目睹長者從櫃枱提款,遂尾隨對方逾1小時,抵達杏花邨時便趁機下手,用手從後推跌對方,並當街搶去手袋中的3萬元現金及銀行存摺,更導致長者身體多處擦傷。
  退休婦人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搶劫罪,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因為欠債而遭債主窮追,一時糊塗下犯案。暫委法官鄭念慈批評,被告推跌事主致受傷,惟慶幸事主僅受輕傷,終判處她監禁2年。
辯稱債主窮追而犯案
  鄭官判刑時指,儘管被告推跌事主致傷,惟被告沒有使用武器及嚴重武力,慶幸事主僅受輕傷。但被告由銀行開始尾隨事主,歷時長達約1.5小時之久,明顯非一時衝動犯案,惟念被告多年來只有一次聚賭的刑事紀錄,相信被告會真心改過,重犯機會不高,終判處監禁2年。
  辯方呈上被告親撰的求情信,被告因遭債主窮追還款,情急之下才一時糊塗犯案,案發後深感後悔,有輕生的念頭,承諾法庭獲釋後會改過自身,重新做人,望法庭輕判。
  案發2023年10月27日早上11時許,84歲梁姓女事主在筲箕灣的恆生銀行提取現金3萬元後,將現金放入斜背包。下午1時許,梁走到香港柴灣杏花邨盛泰道的時候,突然遭人從後推倒在地,梁扭頭一看時發現被告,被告隨後搶走梁身上的斜背包及環保袋,及後逃之夭夭。梁立刻大聲呼救,途人協助報案。
  梁被送往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治療,診斷右肘及左膝擦傷、右背及左膝觸痛。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與梁身處恒生銀行筲箕灣分行相鄰的櫃枱,及後尾隨梁登上巴士,直到在柴灣杏花邨盛泰道犯案。
  同年11月23日,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案發當日在恒生銀行筲箕灣分行留意到梁在櫃枱提款,故尾隨梁,打算偷梁的錢,及後從後推跌梁並偷去梁的兩個袋。
  被告坦然,自己因欠債才犯案,並將偷來的3萬元大部分用以還債,其他偷來的物品則已全部丟棄。案件編號:DCCC21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