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華:重判反映黎智英「罪行重大」
發佈時間:03:00 2026-02-10 HKT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昨日於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判刑後,在法院外會見傳媒。李代表警方歡迎法庭重判黎智英20年,指黎在案中行為「極度卑劣」,判刑反映罪行嚴重性,凸顯其「罪魁禍首」及「幕後推手」角色 。李又提到黎誇大其健康問題及以此作求情理由,很明顯黎對香港「無做過啲咩嘢好事,可以用嚟做一啲求情理由」,法庭會給予小量減刑實屬「格外施恩」。
李昨指,警方歡迎法庭重判黎智英,顯示法庭確定黎的罪行嚴重,黎勾結外國勢力對自己的國家和城市實施制裁,在香港亦透過其「傳媒王國」及「一手培植出嚟嘅激進分子」進行反政府「煽動性宣傳」,「其實佢(黎)係想造成一個裏應外合嘅情況,行為係極度卑劣」。
「黎係對香港無做過咩嘢好事」
李又認為刑期對境外勢力及其他人會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並提到涉案3間《蘋果公司》各被判罰款逾300萬元,「大家千祈唔好諗住可以用一啲公司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罪行」。
對於黎智英上月求情時,以其年老、健康狀況及長時間單獨囚禁為求情理由,李桂華昨指庭上揭露,黎獲得懲教署及醫管局的妥善及適切治療,而黎亦是自行向懲教申請單獨囚禁,「明顯地,黎智英係對香港無做過啲咩嘢好事,可以用嚟做一啲求情理由」。李又指黎智英「誇大」了其健康問題,法庭就各種因素最終給予小量減刑,僅是對其「格外施恩」。
嚴謹刑事舉證及公開程序審理
李續指,由2020年8月拘捕黎智英至今已有5年半,整個案件的審理過程充分彰顯司法的嚴謹。從案件長達156天的公開聆訊、包括黎智英52天的自辯,2220項證物、逾8萬頁文件及14名證人供詞,所有細節均顯示法庭以最嚴謹的刑事舉證標準及絕對公開程序進行審理,是香港法治精神的「最佳寫照」。
負責案件人員無畏無懼
李又向負責本案的所有人員致謝,指負責如此複雜、敏感和涉及多名嚴重罪犯的國安案件,所面對的難度和壓力可想而知,審訊期間亦有外來的抹黑和恐嚇,不斷衝擊着負責本案的人員、包括本案司法和檢控人員,正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今年法律年度開啟儀式中所提到,上述恐嚇行為無疑於貪腐行賄,是破壞公義的手段,為文明社會所不容,李對所有人員表達由衷佩服,並讚揚他們在壓力下沒有絲毫動搖,堅守崗位,無畏無懼地履行職責,彰顯公義。
被問到《蘋果》案件是否告一段落,李指調查仍未完成,詳情不便透露,但本案審訊階段暫時完結,各被告會否上訴不得而知。李又認為,判刑反映了案件的嚴重性,對於會否覆核各被告刑期,警方須與律政司作進一步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