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欠佳公務員退休簡化機制施行逾2年 23人接通知
發佈時間:03:00 2026-01-25 HKT
政府自2023年9月公布及實施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簡化着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的機制。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最新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截至2026年1月中,共有23名人員獲發《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通知書,當中4人已被着令退休、2人於收到通知書後離職,另有4人的表現提升至可接受水平,因此「第12條行動」獲暫緩,但仍處於3年監察期中,以及有3人的個案仍在進行中。
4已着令退休 2主動離職
根據文件指,部分人員得知部門打算對他們進行「第12條行動」,在進入「觀察期」前已自行辭職,政府沒有備存有關個案數目的資料。相較簡化前平均每年2.4人獲發《命令》第12條通知書,及處理時間由平均31個月大幅減至10.5個月,可見簡化機制有效促使更多部門利用該機制處理工作表現持續欠佳的公務員。
文件亦提及,即使部門或職系首長決定暫緩「第12條行動」的程序,該員的工作表現仍會被監察3年。如果在該3年內,該員的工作表現再度轉差,導致在一份為期不少於3個月的特別評核報告的六級制中整體評級為第「五」或「六」級,以致最終整體評級獲第「五」或「六」級的評核報告為期合共不少於6個月(特別評核報告/周年評核報告和監察期內的評核報告合計),部門/職系首長即可在完成撰寫監察期內的特別評核報告的一個月內向該員發出擬令退休通知書,而毋須再進行通知和觀察程序。
林琳:公務員管理提效
另外,在公務員事務局的持續推動下,多個政府部門正透過善用科技及優化輪值安排等方式,繼續在合適的組別或分部進行五天工作周試行計劃或評估其成效,包括警務處、食環署、入境處、康文署和運輸署。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林琳向《星島》記者表示,據她了解,以往政府部門多傾向不願處置工作表現欠佳人員,因舊有流程極為繁瑣,更讓表現欠佳人員有多番申述空間,對執行部門而言反而是一種負擔與懲罰。
林續說,有關數據充分證明,第12條簡化機制有效解決過往流程冗長、處置低效的痛點,大幅提升個案處理效率,實現「強制退出、自願離職、改進留用」的有效分流,既體現公務員管理的剛性要求,也為有改進空間的人員預留改善後予以保留的機會,切實為公務員隊伍優化築牢制度支撐,保障公務體系高效運轉、回應公眾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