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議員守則》設5級處分制 最嚴重暫停職務
更新時間:03:00 2026-01-25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1-25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1-25 HKT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於灣仔逆線駕駛,立法會主席兼監察委員會主席李慧琼昨透過秘書處回覆表示,知悉陳家珮已向公眾致歉,並稱已主動向警方交代情況,協助調查。李指,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會按照《立法會議員守則》行事,根據《守則》第5.13段,監察委員會會待執法機關的調查或法律程序完結後,才會考慮有關事宜,因此現階段暫時不會考慮、調查及評論此事。
李慧琼指監委會現階段不調查
立法會去年7月全票通過修訂《議事規則》及新制訂的《立法會議員守則》,並配合《2025年立法會(權力及特權)修訂)條例》,已於今年1月1日第八屆立法會任期開始正式全面實施。新修訂《守則》有4大重點,包括建立5級制處分與財政懲罰機制,理順對議員不當行為的處理程序,根據嚴重程度分為5個處分等級,由書面警告、書面警告及當面訓誡、通過議案訓誡、通過議案譴責,最嚴重處分為暫停議員職務。財政處分方面,若議員因違反《守則》而被暫停職務,其停職期間的酬金及津貼將被扣起。
《守則》亦將原有的「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更名並擴大職能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調查針對議員不當行為、違反守則或工作表現欠佳的投訴,並向立法會建議相應處分。
最H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