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會計經理虧空公款近6350萬元 認7盜竊罪判囚8年 贓款全用於租樓旅行醫藥費 官斥有預謀犯案

更新時間:14:10 2026-04-22 HKT
發佈時間:14:10 2026-04-22 HKT

月薪2萬多的46歲時任建築材料公司女會計經理,6年間利用職務之便虧空公款近6350萬元,今於高等法院承認7項盜竊罪。暫委法官李頌然判刑時指,女被告嚴重違反僱主信任,有計劃地長期濫用職權,盜取公司資產用作支付一家人醫藥費過百萬元、供子女留學、多次到外國旅行,以及每月3.5萬元租金。辯方指,被告自還押後出現焦慮及抑鬱症狀,表明被告無力還款予公司,現正申請破產。李官考慮到涉案金額龐大,被告承諾還錢但未能履行,最終僅接納其認罪可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綜合7罪共囚8年。

被告向東主謊稱公司大筆款項已作定期存款

案情指,利泰建築材料有限公司(Sanitus Building Materials Limited )1991年由葉錦添創立,主要業務為向地產發展商供應建築材料,亦約在2000年於滙豐銀行開設公司帳戶,以供公司日常運作。公司帳戶約在2010年啟用電子銀行服務,五個保安編碼器由會計部及其他部門員工保管,而員工透過電子銀行進行轉帳時,必須同時輸入兩組各一個保安編碼器的密碼,惟葉錦添沒有規管員工如何存放保安編碼器。

女被告李翠英自2016年8月起受僱於利泰,任職會計經理,主責所有會計及薪酬事務。利泰前銷售統籌2023年被解僱後,把公司保安編碼器留在其座位的未上鎖抽屜內。利泰在2023年中以1350萬元出售辦公室後回租,被告建議老闆葉錦添將款項存入定期存款以賺取利息。葉在2023年尾發現公司沒有足夠資金支付貨款,被告經查問下指大筆款項已作定期存款,葉便要求被告取消定期存款以維持現金流,被告稱需更多時間與銀行商討可否豁免取消定期存款的罰款,其後被告便失去聯絡。

被告承認挪用公司2千萬惟遭揭發實際涉款6300萬

被告2023年12月8日透過微信向老闆葉錦添承認已挪用公司1500至2000萬元供個人使用,另承諾先歸還300萬元予公司。葉錦添勸說她繼續留任工作,承諾日後歸還款項及利息,他便不向警方報案。被告遂承認她趁公司前銷售統籌下班及離職後,從其座位取得保安編碼器並進行銀行轉帳,她承認已挪用逾2000萬元用作子女教育及個人公司業務發展,被告向老闆提議她先歸還350萬元予葉錦添。

被告在2023年12月11日重回公司工作,採購經理知悉被告虧空公款後,建議趁她下班時複製其電腦紀錄,惟發現被告桌上電腦的硬碟已被移除,公司遂報警處理。被告被揭發在2017年至2023年逾6年間,7度挪用公司資金,涉款逾6300萬元。被告的犯案手法包括:透過找換店故意匯出更高款項到中國帳戶後來賺取差額,以解決客戶發票問題的虛假藉口轉帳,利用公司資金支付其租金、一家醫療費用、購買英國和日本等地的旅遊套票及保險等。

被告在2023年12月20日被捕,警誡下稱她已破產,她與前夫、兒子及女兒同住,一家四口以朋友名義租用月租35,000元的單位。她承認取用公司保安編碼器及透過找換店進行未經授權的銀行轉帳,以解決個人資金需要,支付租金、兒子留學費用、家人的醫療或手術費用及日常雜費等。

案件編號:HCCC336/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