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栢芝涉違約案 筆跡專家爭辯簽名真偽

更新時間:03:00 2025-12-1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2-12 HKT

  女藝人張栢芝遭前經理人控告違反經理人及電影合約案,昨於高等法院續審。張一方在案中提出爭議,指涉案經理人合約上張的簽名是冒簽。雙方昨傳召筆跡專家出庭作供,張一方的專家指張的簽名由一筆組成,而涉案文件簽名有一處折角由兩筆組成,顯示該簽名是冒簽。原告方專家則認為涉事簽名並非由兩筆組成,不足以肯定簽名是冒簽。法官歐陽浩榮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13日作結案陳詞。
  原告余毓興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由大律師鄧力行代表;被告張栢芝,由大律師林嘉仁代表。原告入稟狀指,余和張在2011年7月10日及翌年5月先後簽訂《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及《張栢芝兩部電影片約合約》,余分別預支共4276萬元片酬予張,要求張需參演6部指定電影;惟張沒有履行電影合約及違反經理人合約。辯方為張抗辯時,則指上述經理人合約上、張的簽名是他人冒簽。
  原告方昨傳召美國筆跡專家John Paul Osborn出庭,其專家報告指無明確證據顯示上述經理人合約上的張栢芝簽名是冒簽,該簽名流暢及自然,沒有一般臨摹的描畫痕跡,而且其構成也沒有違反張其他一系列簽名。
  對於辯方專家指涉事簽名的折角(kink)有抬筆的痕跡,故該簽名由兩筆組成,Osborn不同意,他認為折角的筆跡顯示當時只是停筆及改變方向,並不曾抬筆。
  辯方盤問時,指Osborn的報告沒有考慮到墨水被紙吸收等元素,故其意見並不完整和不可靠。Osborn不同意。
辯方指疑折角有抬筆痕跡
  辯方筆跡專家梁時中的報告則指,張的簽名結構簡單,類似英文潦草「f」字、不難冒簽,對比涉事簽名和張的其他簽名,其他簽名均由一筆完成,中間並沒有抬筆的痕跡,但涉事簽名的一個折角則有抬筆、再小心落在同一位置的筆觸,顯示出涉事簽名是冒簽。
  原告方盤問時,提到張在其他文件上的簽名,並質疑部分簽名並非由一筆構成。梁解釋部分簽名的筆觸可能因為影印原故而未能清晰可見,故看來並非一筆構成。
  案件編號:HCA 12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