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栢芝助手被指為護主手機掉廁所

更新時間:03:00 2025-12-1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2-11 HKT

  女藝人張栢芝遭前經理人余毓興控告違約案昨續審。原告方盤問張栢芝助手周靜儀,提到周在2014年5月曾與余一方有一系列語音訊息,但在案中並沒有全部披露。周稱背後並無特別原因,又指其手機後來意外掉進廁所「救唔返」。原告方質疑周刻意隱瞞對張栢芝不利的語音訊息,為了保護張更在庭上說謊。周一概否認。

原告余毓興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被告張栢芝。原告方昨盤問時,提到周在2013年5月發給余的電郵內容。周供稱,余當時答應就5個活動預付400萬元給張,故她發電郵催促余提供合約。原告方續就《張栢芝兩部電影片約合約》,指張和周在庭上都否認張曾收過該合約提到的276萬元訂金,如果張沒有收到訂金,周理應也會在電郵催促余。周不同意。
  周確認從2011年7月、即張與余一方簽訂經理人合約後,她每月從新亞洲娛樂聯盟集團有限公司得到薪金6萬元,亦會從張的合約工作獲得百分二的佣金。周同意新亞洲在2013年8月清盤後,改為本案原告公司AEG發薪給她。
  原告方提到,周在2015年3月透過電郵向余請辭;余回覆電郵稱,張一方與余在2014年8月會面達成共識;惟周仍表示基於個人原因而堅持請辭。
  余指張仍有片約在身,惟「因為挑劇本、不接戲」,故未能展開電影項目。原告方指,周在電郵中沒有反駁達成雙方共識,周稱那是余的單方面說法,因為當時張一方透過律師處理,故不便在電郵自行回覆余。周確認自2015年3月後沒有再聯絡余,張自此透過自己公司或其他中介公司接工作。
  原告方提到,2014年5月15日周、余毓興和其胞弟余毓明在微信群組有一系列語音訊息,當中提及政府「查稅」很麻煩;周當日發出過11則、共25分鐘的語音訊息,惟周就本案披露文件時,最初並未提供自己的語音訊息內容,質疑背後原因。周供稱無特別原因,只因當初想讓法庭知道,余曾欺騙張、稱因稅務問題而要張與AEG簽約。
微信群組11則語音僅披露1則
  原告方續指,周其後被要求披露更多語音訊息,周在2022年7月再提供9段影片,但亦只涵蓋自己當日其中一條語音訊息,當律師再要求周披露訊息時,後來發生何事,周供稱「我電話跌咗落廁所」,她嘗試吹乾後重新啟動但不成功,她也去了電話公司嘗試維修,但「救唔返」,便通知律師。
  原告方質疑,周其實是刻意隱瞞對張和自己不利的語音訊息,周早前亦表示有關張的事「全部都想保護」,所以周為了保護張,會在庭上說謊。周一概不同意。
  案件編號:HCA 12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