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涉毀選舉海報及恐嚇被捕
發佈時間:03:00 2025-11-20 HKT
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票日將於12月7日舉行,惟近日多區有選舉宣傳品遭蓄意毁壞。警方偵破兩宗刑事毁壞案及一宗刑事恐嚇案,共拘捕6名男女,當中4名男童疑貪玩撕毀行人天橋頂所懸掛的宣傳海報。警方重申,對於任何人企圖或實質干擾、破壞任何立法會選舉的行為,警方都會採取零容忍的態度,絕不姑息,將會全力調查到底,竭盡所能維護執法,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與公共秩序,務求廣大市民可以於12月7日在一個安全、安心的環境下順利投票,令立法會選舉可以有序地進行。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2隊高級督察陳敏熹表示,警方上周六晚上接獲報案,指20多張掛在天水圍天晴邨行人天橋的立法會選舉宣傳海報被人惡意破壞。警方迅即翻查大量附近「天眼」,包括政府「銳眼」計劃的閉路電視系統,終鎖定4涉案男童的身份。於本周一至昨日以涉嫌「刑事毀壞」將他們拘捕。被捕4名男童(14至16歲),為朋友關係。警方經初步調查,相信他們因貪玩而破壞有關宣傳海報。
4男童貪玩撕宣傳海報
此外,警方前日下午約5時30分接獲一人報案,指他在天水圍協助一名立法會候選人進行街站宣傳期間,被一名本地男子刑事恐嚇。警方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鎖定涉案人士的身份及其逃走路線,並於同日晚上11時,在天水圍區以涉嫌「刑事恐嚇」拘捕一名32歲本地男子。被捕男子報稱為售貨員,初步相信他與街站人士因聲浪問題引起糾紛。
另外,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隊督察馬沛聰表示,前日下午1時許,警方接獲石硤尾邨的保安員報案,指有一名女住戶在一大廈的大堂流連,情緒激動且語無倫次,期間更用手撕毀貼在大堂的宣傳海報。警方發現7張海報被撕毀,當中包括1張立法會選舉海報及6張候選人的宣傳海報。經調查後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一名70歲姓陳女子。她因情緒不穩需送院治理。
警方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財產,即屬犯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刑事恐嚇」罪的最高刑罰可高達5年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