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遭禁挪用港資產申上訴被拒

更新時間:03:00 2025-09-2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9-27 HKT

  內地飲料巨頭娃哈哈集團創辦人宗慶後去年病逝,其3名私生子女宗繼昌、宗婕莉及宗繼盛近日入稟內地法院,要求「同父異母姐姐」兼集團接班人宗馥莉依從父親生前指示,為3弟妹在港設立總額21億美元(約164.8億港元)的3個信託。香港高等法院上月初下令宗馥莉暫時不得動用香港滙豐銀行帳戶資產,並須披露帳戶餘額及資產流向。宗馥莉不服並申請上訴許可,暫委法官林展程昨頒判詞指,涉案資產高達18億美元,若未獲妥善保全,信託權益恐成空談,內地法院裁決將形同虛設,駁回其有關申請,但批准暫緩部分資產披露令,直至她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或法院另行命令為止,並下令宗馥莉需支付3弟妹的訟費。
  本案涉及宗氏家族成員之間的信託資產爭議,3名原告是宗慶後與娃哈哈前高層杜建英所生子女宗繼昌(Jacky )、宗婕莉(Jessie)和宗繼盛(Jerry);兩名被告為現任娃哈哈集團主席宗馥莉(Kelly)及建浩創投有限公司。宗馥莉是宗慶後與施幼珍所生的獨生女,亦是建浩創投的唯一董事。
宗馥莉需付3弟妹訟費
  3名原告指,雖然父親宗慶後遺囑指定3弟妹及杜建英並不獲分遺產,但父親生前委託「姐姐」以建浩創投在香港滙豐銀行帳戶的資產,為3人設立3個離岸信託,分配3弟妹「每人7億美金」,但「姐姐」至今一直拒簽文件,質疑父親手寫指示的有效性,更出律師信警告3弟妹若提訴訟,她便有權立即停止設立離岸信託。
  林官上月下令宗馥莉在內地訴訟未有結果前,不得動用建浩創投香港滙豐帳戶資產,並須披露帳戶餘額、資產流向及完整收支帳目。宗馥莉不服並申請上訴許可,質疑本案不涉資產轉移風險,亦不構成值得裁決之爭議。
  林官認為,內地法院若裁定3弟妹勝訴,將命令宗馥莉依父親委託設立3個信託,建浩創投帳戶內更有高達18億美元,故有必要保全資產,以免信託權益落空。
  林官又強調資產禁制令僅限於建浩創投帳戶,未涉及宗馥莉個人資產,而3名原告憂有涉案資產或遭分散,才向香港法院申請資產禁制令。
  林官指出,3名原告提供的「委託書」、「協議」及「手寫指示」,均顯示宗慶後有意為3人設立3個總額為21億美元離岸信託,涉及資產分配等複雜法律問題,構成具爭議性之訴訟基礎。
  案件編號:HCMP 277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