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遭禁挪用港资产申上诉被拒

更新时间:03:00 2025-09-27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9-27 HKT

  内地饮料巨头娃哈哈集团创办人宗庆后去年病逝,其3名私生子女宗继昌、宗婕莉及宗继盛近日入禀内地法院,要求「同父异母姐姐」兼集团接班人宗馥莉依从父亲生前指示,为3弟妹在港设立总额21亿美元(约164.8亿港元)的3个信托。香港高等法院上月初下令宗馥莉暂时不得动用香港汇丰银行帐户资产,并须披露帐户余额及资产流向。宗馥莉不服并申请上诉许可,暂委法官林展程昨颁判词指,涉案资产高达18亿美元,若未获妥善保全,信托权益恐成空谈,内地法院裁决将形同虚设,驳回其有关申请,但批准暂缓部分资产披露令,直至她再向上诉庭申请上诉许可或法院另行命令为止,并下令宗馥莉需支付3弟妹的讼费。
  本案涉及宗氏家族成员之间的信托资产争议,3名原告是宗庆后与娃哈哈前高层杜建英所生子女宗继昌(Jacky )、宗婕莉(Jessie)和宗继盛(Jerry);两名被告为现任娃哈哈集团主席宗馥莉(Kelly)及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宗馥莉是宗庆后与施幼珍所生的独生女,亦是建浩创投的唯一董事。
宗馥莉需付3弟妹讼费
  3名原告指,虽然父亲宗庆后遗嘱指定3弟妹及杜建英并不获分遗产,但父亲生前委托「姐姐」以建浩创投在香港汇丰银行帐户的资产,为3人设立3个离岸信托,分配3弟妹「每人7亿美金」,但「姐姐」至今一直拒签文件,质疑父亲手写指示的有效性,更出律师信警告3弟妹若提诉讼,她便有权立即停止设立离岸信托。
  林官上月下令宗馥莉在内地诉讼未有结果前,不得动用建浩创投香港汇丰帐户资产,并须披露帐户余额、资产流向及完整收支帐目。宗馥莉不服并申请上诉许可,质疑本案不涉资产转移风险,亦不构成值得裁决之争议。
  林官认为,内地法院若裁定3弟妹胜诉,将命令宗馥莉依父亲委托设立3个信托,建浩创投帐户内更有高达18亿美元,故有必要保全资产,以免信托权益落空。
  林官又强调资产禁制令仅限于建浩创投帐户,未涉及宗馥莉个人资产,而3名原告忧有涉案资产或遭分散,才向香港法院申请资产禁制令。
  林官指出,3名原告提供的「委托书」、「协议」及「手写指示」,均显示宗庆后有意为3人设立3个总额为21亿美元离岸信托,涉及资产分配等复杂法律问题,构成具争议性之诉讼基础。
  案件编号:HCMP 277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