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何蓓茵︰「責任制」明年上半年完成草擬規例

更新時間:03:00 2025-09-2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9-21 HKT

  為進一步強化治理,政府將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責任制有固定機制查找不足,釐清責任誰屬,予以改善,強調「我們不是要求由部門首長負上個人責任,更加不是要求他們為政策承擔政治責任。」當局將在明年上半年完成草擬規例工作,賦予公務員敘用委員會調查權力,包括可以向所有公務員索取資料,查閱相關文件等。行政長官李家超亦表示,建立有關措施是希望做到制度化和清晰化,提升和強化部門效能。
調查機制第二級不涵蓋警隊
  楊何蓓茵昨在記者會表示,公務員敘用委員會現時未獲授權進行調查,局方會盡快草擬規例,以實行由委員會進行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第二級調查,期望草擬規例的工作能在明年上半年完成。她續指,調查機制第二級並不涵蓋警隊,有關警隊的紀律個案和投訴會由監警會負責。
  李家超昨亦提到,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是希望做到制度化和清晰化,目的是增加市民信心,他發現部分市民對於問責不清晰,盼透過這套公平制度訂出「遊戲規則」,合併尋找真相和責任這兩個過程,提高效率。
  另外,楊何蓓茵表示,當局察覺到公務員的工作表現評核有過於寬鬆的趨勢,「若繼續下去將無法有效區分工作表現出色、一般或工作能力需要改善的人員,會影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施政報告》已指示公務員事務局研究建立更嚴謹的評核機制,當局會在明年內推出措施,更清晰地分辨員工的工作表現水平,從而進一步強化賞罰分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