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姐李明慧稱遭夫恐嚇襲擊感害怕

更新時間:03:00 2025-09-1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9-11 HKT

  已故著名教育家陳樹渠的幼子陳燿陽與前港姐亞軍李明慧在2003年結婚,婚後誕下龍鳳胎,惟今年1月李明慧報案指在赤柱道住所內遭丈夫恐嚇及襲擊。58歲陳燿陽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刑事恐嚇等兩罪開審,李明慧庭上供稱,兩人因相約友人用膳事宜發生爭執,期間被告大發脾氣,不斷怒嚎及砸爛家具,李明慧拍下浴室內的藥物及注射器的照片後,被告更手持約20厘米灰色刀,從後架在她的頸上,令她深感害怕,亦造成瘀傷。

李明慧以英語供稱,被告在案發前一晚要求她詢問女兒,提供日期與被告友人共晉晚餐,惟她未能即時回答,惹被告感不快。翌日早上,她在被告的專屬房間,欲與被告解決兩人之間的問題,惟被告卻衝向她大叫,在房間及走廊不斷掃倒物品。當時自己深感害怕,故拍下眼前的混亂景象,並將照片發送給家人,要求報警。
望着說「我會殺死你」
  李明慧憶述,她亦將浴室的藥物及注射器拍攝下,被告見狀隨即衝前,並嘗試爭奪手機惟不果,便擸起一把約20厘米的灰色刀,從後架在她的頸上。她立刻尖叫,求助在家的外傭,外傭協助她脫險後,被告在她面前致電他人,望着她說「我會殺死你」。約中午12時許,警方抵達現場,發現她的頸部及手部有瘀傷,惟她想大事化小,故沒有向警方錄取口供,惟在收拾行李離開住所時,再度遭被告羞辱,她終到警署落口供。
  辯方資深大律師梁卓然盤問時,關注李明慧是否有服用安眠藥,她確認每月會服用數次,惟不願回答是否獲醫生批准下服用。辯方續指,當李明慧及被告在房間商討時,她雙手舉起放在被告桌上的手提電腦,並用力砸在桌上,李明慧同意,並解釋當時想被告冷靜。
辯方質疑與大伯有私交
  辯方質疑,李明慧案發前與被告兄長陳燿璋沒有太多交流,惟在案發後卻與陳燿璋有私人交集,陳燿璋更曾為李明慧提供貸款,辯方指二人關係變密切的原因是因為有共同敵人,李明慧否認。辯方指,被告與陳燿璋競爭陳氏家族的信託公司領導地位,李明慧知道若被告有刑事定罪紀錄,被告便會喪失領導權,李明慧再否認。
  辯方引述李明慧供詞,被告手持刀從後架在她的頸上,惟警方到場後,她沒有帶警察去檢取相關涉案工具。李明慧回應,她曾告知警方,單位內有刀、藥物及注射器,惟警方告知她,沒有權限檢取相關物品。
  辯方續指根據到場警方的紀錄冊,指「於赤柱村道50號,一宗涉及夫妻之糾紛,因教育子女問題,夫妻雙方不作追究事件」,並有李明慧的簽署。李明慧回應,未能想起警員是否有向她朗讀內容,確認簽署屬自己的簽名,惟不知道紀錄下的內容,指自己雖有簽署,但沒有閱讀內容。案件編號:ESCC22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