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姐李明慧称遭夫恐吓袭击感害怕

更新时间:03:00 2025-09-11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9-11 HKT

  已故著名教育家陈树渠的幼子陈燿阳与前港姐亚军李明慧在2003年结婚,婚后诞下龙凤胎,惟今年1月李明慧报案指在赤柱道住所内遭丈夫恐吓及袭击。58岁陈燿阳昨在东区裁判法院否认刑事恐吓等两罪开审,李明慧庭上供称,两人因相约友人用膳事宜发生争执,期间被告大发脾气,不断怒嚎及砸烂家具,李明慧拍下浴室内的药物及注射器的照片后,被告更手持约20厘米灰色刀,从后架在她的颈上,令她深感害怕,亦造成瘀伤。

李明慧以英语供称,被告在案发前一晚要求她询问女儿,提供日期与被告友人共晋晚餐,惟她未能即时回答,惹被告感不快。翌日早上,她在被告的专属房间,欲与被告解决两人之间的问题,惟被告却冲向她大叫,在房间及走廊不断扫倒物品。当时自己深感害怕,故拍下眼前的混乱景象,并将照片发送给家人,要求报警。
望着说「我会杀死你」
  李明慧忆述,她亦将浴室的药物及注射器拍摄下,被告见状随即冲前,并尝试争夺手机惟不果,便擸起一把约20厘米的灰色刀,从后架在她的颈上。她立刻尖叫,求助在家的外佣,外佣协助她脱险后,被告在她面前致电他人,望着她说「我会杀死你」。约中午12时许,警方抵达现场,发现她的颈部及手部有瘀伤,惟她想大事化小,故没有向警方录取口供,惟在收拾行李离开住所时,再度遭被告羞辱,她终到警署落口供。
  辩方资深大律师梁卓然盘问时,关注李明慧是否有服用安眠药,她确认每月会服用数次,惟不愿回答是否获医生批准下服用。辩方续指,当李明慧及被告在房间商讨时,她双手举起放在被告桌上的手提电脑,并用力砸在桌上,李明慧同意,并解释当时想被告冷静。
辩方质疑与大伯有私交
  辩方质疑,李明慧案发前与被告兄长陈燿璋没有太多交流,惟在案发后却与陈燿璋有私人交集,陈燿璋更曾为李明慧提供贷款,辩方指二人关系变密切的原因是因为有共同敌人,李明慧否认。辩方指,被告与陈燿璋竞争陈氏家族的信托公司领导地位,李明慧知道若被告有刑事定罪纪录,被告便会丧失领导权,李明慧再否认。
  辩方引述李明慧供词,被告手持刀从后架在她的颈上,惟警方到场后,她没有带警察去检取相关涉案工具。李明慧回应,她曾告知警方,单位内有刀、药物及注射器,惟警方告知她,没有权限检取相关物品。
  辩方续指根据到场警方的纪录册,指「于赤柱村道50号,一宗涉及夫妻之纠纷,因教育子女问题,夫妻双方不作追究事件」,并有李明慧的签署。李明慧回应,未能想起警员是否有向她朗读内容,确认签署属自己的签名,惟不知道纪录下的内容,指自己虽有签署,但没有阅读内容。案件编号:ESCC22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