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作為串謀「主腦」背叛國家利益及安全

更新時間:03:00 2025-08-2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8-21 HKT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進行第150日審訊。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控方指本案有壓倒性證據證明黎智英是幕後主腦,黎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均沒有阻止「共謀者」進行非法行為,更鼓勵他們團結議會、街頭、國際力量,繼續跟從串謀協議進行國際游說。控方認為黎利用《蘋果日報》尋求外國勢力懲罰中港,顯然是背叛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控方更指控黎曾在庭上「作假口供」逾20次,供詞既不可信又不可靠,要求法庭切忌誤信。

控方指出,黎智英透過陳梓華指示李宇軒進行國際游說工作,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及重光團隊(SWHK)均分別多次公開要求外國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並對中港官員實施馬格尼茨基式制裁。黎智英一直留意IPAC的更新文章,在其Twitter帳戶轉發IPAC的文章,不斷支援SWHK和IPAC,積極鼓勵共謀者請求外國制裁中港及中港官員。
圖借孫女「過橋」欺瞞法庭晤彭斯
  控方提到,陳梓華曾向黎智英表達對《香港國安法》感到擔憂並建議退縮,但黎卻繼續鼓勵陳要抗爭,並形容《香港國安法》只是「雷聲大、雨點小」。黎智英更表示自己亦會繼續透過媒體推動制裁及爭取國際關注,鼓勵陳及SWHK其他成員效法。
  控方進一步指,黎智英身為整案的幕後主腦,建議資助一萬英鎊培養「攬炒巴」劉祖廸成為政治明星,進行「國際線」工作,與外國建立枱底關係,以影響中國政治,敦促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代為溝通,他認識時任美國副國家安全顧問博明及時任美國白宮國安顧問博爾頓,更獲邀參與不對外開放的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會議。
  控方強調,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亦與美國高官如前副國防部長伍夫維茲、前駐港總領事郭明瀚及時任國務卿蓬佩奧的助理瑪麗基塞爾保持聯繫;黎在2020年6月向高等法院申請離港赴美時,以急於探望孫女作藉口,實則計劃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等美國官員會面並進行游說,顯示其欺瞞法庭意圖。
  辯方下午展開結案陳詞,稱控方未有充分考慮人權及言論自由等原則,並認為不擁護政府或試圖影響政府政策並非犯錯或犯罪。法官認為控方提出的重點在於任何人作出導致國家利益受損的行為則屬錯誤,即使不擁護政府亦不可針對政府作出任何不道德及惡毒的行為。
煽動文章重內容  官:非數字遊戲
  辯方另指涉案161篇煽動文章中,有數篇僅為事實報道,並無煽動元素,希望法庭再詳閱所有文章以判斷是否具煽動性質。法官杜麗冰及李運騰強調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已反覆仔細審視所有文章等每項證據,並指在辯方舉例的數篇報道以外,還有其他更為激進的文章。
  此外,辯方向法庭提出控方指涉案的161篇煽動文章,實質只佔《蘋果》整體刊登報道及文章份額的少數,不足以作為唯一合理推論證明控罪。法官杜麗冰強調審訊不是數字遊戲,澄清本案重點在於煽動文章內容而非數量,無論煽動文章數量多少,也不影響案件裁決;再者,控方於開案時已清楚表明上述161篇文章只是部分例子。
  案件編號: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