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9歲異母妹入睡臀交18歲男認罪

更新時間:03:00 2025-08-0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8-08 HKT

  18歲無業青年前年趁9歲同父異母妹妹入睡,「一時性衝動」脫褲與妹妹「臀交」,更曾捏妹妹胸部,母親回家後發現形跡可疑,質問兩兄妹後揭發事件,翌日帶他到警署自首。青年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法官游德康形容本案為一場家庭悲劇,考慮被告年少、事件屬一次性、持續時間短、不涉暴力或插入性行為,遂判被告入教導所,冀通過教導與感化助其改過自新。游官寄語被告「你唔可以放棄」,叮囑他珍重自愛,勿令家人憂心,亦勸勉被告父親莫棄汝子,好好照顧家人。
游官引述心理及精神科報告指,X被性侵後遭受嚴重心理創傷,事後出現抑鬱、低自尊、性方面的行為問題及自殘傾向,X成長於不健全家庭,創傷恢復尤為艱難,建議接受長期心理治療。被告被診斷因孤獨感及低自尊,未能處理負面情緒,為尋求親密感而犯案,被告2019年曾因幻聽幻覺到油麻地精神科中心求診,但未有確診任何精神疾病,遂建議判入教導所,以提升其自尊及抗壓能力,防止重犯。
法官寄語被告勿放棄自己
  游官判刑時形容這宗案件是一場家庭悲劇,被告與妹妹年齡差距達9年,事件涉及未成年受害者,被告亦背叛家人囑託,辜負照顧妹妹之信任。非禮罪最高可判監10年,游官考慮到事件為一次性、持續時間短、無插入性行為、不涉暴力,被告案發時未滿21歲,為社會利益着想及顧及其品性、過往行為及犯罪情況後,信納被告接受一段時期的教導,會有利於感化他、幫助他改過自新及防止他重犯,故判他入教導所。
  游官指被告父親在事件後與家庭分居,足見家庭因本案承受重大影響,但游官認為此事被揭發,未嘗不是轉機,讓被告及X在成年前有時間療癒創傷。被告亦表示願意接受教導所的訓練。
  游官判刑後以廣東話對被告說:「你唔可以放棄,OK?」「呢件事你及X都要面對。每人都有挑戰同困難,解決唔到可以搵人幫手,例如心理輔導。所以你要盡量利用呢啲資源」,「你如果關心家人,就要好好照顧自己,唔使家人擔心」。游官亦對被告父親說:「唔好放棄仔仔,好好照顧自己及家人。」
  男被告P.M.S.和女事主X為同父異母兄妹,一家6口同住深水埗某單位。2023年11月8日晚上10時許,X因怕黑要求被告陪睡,被告趁X入睡後,脫去雙方下身衣物,把手放在X背上,壓X在床上,X被弄醒後感到極度害怕,裝睡不敢動彈。被告跪在床上,把其勃起陽具摩擦X臀部,上下移動大約4分鐘,再伸手入X睡衣內捏胸。被告把X翻過來仰臥在床上,張開X大腿,再把其勃起陽具摩擦X臀部約1分鐘。
  X母親回家後發現形跡可疑,掀開毛毯後發現X下身赤裸,X告知母親被告觸碰其私處,其母怒不可遏,當場質問被告。X的父母翌日帶被告到深水埗警署自首,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性衝動」犯案。案件編號:HCCC9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