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登記條例草案下周三首二讀

更新時間:03:00 2025-07-1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7-11 HKT

  政府因應終審法院裁決,建議立法增設「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強調特區政府堅決維護香港法例明確列明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在擬訂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的替代框架時,須避免對本港婚姻制度及社會傳統價值觀造成衝擊,並明確表示在替代框架下登記的同性伴侶關係,並不等同於婚姻關係。局方暫定今日就條例草案刊憲,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辯論。
局方指,特區政府有責任落實終審法院就《岑子杰案》的命令,透過立法制訂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保障其私生活權利不受侵擾。局方強調,《條例草案》符合《基本法》,包括有關人權的條文,建議不會影響現有法例的約束力,並對經濟、生產力、環境及可持續發展沒有影響;法院亦明確指出政府在決定法律承認的形式上享有彈性的酌情權。當局在擬訂替代框架時,一方面須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另一方面亦須制訂伴隨的適當權利和責任以滿足其基本社會需求。
可探病處理身後事
  就家庭及性別議題方面,局方指出,社會可能會擔心登記制度會衝擊現行婚姻制度,影響香港家庭傳統和社會價值觀。然而,在《岑子杰案》中,終審法院判決已確認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第37條及《人權法案》第19條第二款受憲法所保證和保障的婚姻憲法自由只限於異性婚姻,並把同性婚姻排除在外。因此,特區政府在擬訂相關替代框架時,已以謹慎態度酌情作出平衡,為登記機制設立適切的登記條件,包括年齡門檻、居民要求等,避免對本港婚姻制度及社會傳統價值觀造成衝擊,局方亦一再強調在替代框架下登記的同性伴侶關係並不等同於婚姻關係。
  另外,為落實終審法院指獲得法律承認的同性伴侶關係需「滿足同性伴侶的基本社會需求」,當局建議獲得法律承認的同性伴侶,可享有或繼續享有涉及其同性伴侶醫療事宜相關的權利,包括在醫院的一般指定時間進行探視,並在醫療負責人員同意下,在緊急情況時及在深切治療部進行探視等。另外,同性伴侶亦可享有或繼續享有處理同性伴侶身後事宜的權利,包括到公眾殮房辨認遺體、申請「死亡相關證明書」及辦理領回遺體及辦理殯葬事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