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賢:有序解決「老大難」劏房問題

更新時間:03:00 2025-07-10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7-10 HKT

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簡樸房條例草案》,昨日進行首讀及二讀,擬明年3月推行「簡樸房」規管制度。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全港有約11萬個分間單位,當中約三成左右住戶居於較為劣質的「劏房」,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應積極面對社會這個「痛點」,為全面有序解決劣質「劏房」這個「老大難」問題籌謀對策。

何永賢昨在大會上表示,現時的立法方案已反映諮詢期間收到的主要意見,包括就政府收取的認證費用提供「早鳥」減免優惠,即早登記、早申請的話,費用全免、寬容處理在「簡樸房」登記申請期間被發現遲交分間單位租賃管制下所要求的「租賃通知書」、放寬登記資格、延長寬限期、放寬窗戶要求,以及增加可進行核證的專業人士範疇等。
明年3月生效 2026年3月登記
  《條例草案》旨在為落實「簡樸房」條例規管制度提供法律依據,訂明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須符合關於內部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以及樓底淨高度、消防安全、結構安全、照明及通風、廁所、供水點和水電錶,合共8個範疇的居住環境最低標準,並取得「簡樸房」認證,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
  何永賢指,作為落實「簡樸房」規管制度的過渡安排,《條例草案》將由明年3月1日起生效計,提供48個月的過渡期,包括由2026年3月1日起推展為期12個月的登記制度,讓現存分間單位先進行登記,便可取得由2027年3月1日起計為期36個月的寬限期至2030年2月28日,以逐步進行改造工程和申請「簡樸房」認證。
  《條例草案》更會訂明寬限期屆滿前6個月為倒數期,即2029年9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期間禁止已登記但沒有有效認證的分間單位訂立新租約,以「倒逼」的方法令分間單位營運者盡快進行改造工程或認證申請。
  在倒數期期間,將已登記但沒有有效「簡樸房」認證的分間單位簽定新租約作住用用途,亦屬違法。視乎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和個別案情,上述營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而刑事責任不會涉及租客。在登記期完結後,即2027年3月1日起,將有序地對違法出租無登記及無認證的分間單位,採取執法行動。
  何永賢又提到,當局最近提出在過渡性房屋新增「丙類租戶」類別,為受「簡樸房」規管條例影響的住戶,提供短暫居所,但他們不會因而獲得提早分配公屋。她強調,要全面告別劣質「劏房」,必須要有破釜沉舟的決心,在行政長官和財政司副司長的帶領下,加上社會各界普遍支持「簡樸房」規管制度,相信香港必定能逐步走出劣質「劏房」問題的困境,讓社會上所有人,包括最基層市民,都能在合理、安全的生活環境下活得有尊嚴、有自信,可以好好地和他們的家人一起規劃更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