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收緊實名登記電話卡數量上限

更新時間:03:00 2025-07-09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7-09 HKT

  電話騙案無日無之。政府建議收緊電話卡實名登記制應對,擬降低個人用戶可登記電話儲值卡數量上限,減至每人於每間電訊商最多可登記3張;並倡訂立新罪行,把不當使用他人登記的電話智能卡的行為刑事化,例如提供或唆使提供個人資料用作登記他人的電話智能卡、買賣已登記的電話智能卡等,違者最高罰款2.5萬元或監禁1年。當局擬明年向立法會提交相關修訂建議做審議。
政府昨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顯示,截至今年5月底,約484萬張電話儲值卡因客戶未能提供合乎登記要求的資料,包括以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進行登記及填寫的資料與身份證明文件不一致等,而被拒絕登記,另有約346萬張未能遵從合規要求的電話儲值卡,包括在電訊商進行抽查時未能按照要求進行身份核實及懷疑使用偽冒證件進行登記等。
  當局建議將個人用戶可登記電話儲值卡的數量上限,由現時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最多登記10張,減少至每人於每間電訊商最多可登記3張,以減少電話儲值卡被濫用的機會。通訊辦會持續要求電訊商就持有多張電話儲值卡的用戶進行登記資料核實,並註銷。
  鑑於通訊辦發現有人在市面或透過互聯網社交平台兜售預先登記個人電話儲值卡,又或向他人提供個人資料作實名登記之用,為加強打擊意圖利用他人登記的電話智能卡進行電話詐騙活動,建議訂立新罪行,將在沒有合法權限或沒有合理因由或辯解下不當使用他人登記的電話智能卡,不論是上台月費服務和電話儲值卡的行為刑事化。
違者最高監禁1年
  三類行為建議視作違法,分別為提供或唆使提供個人資料用作登記他人的電話智能卡;賣出/買入、租出/租用、借出/借取或提供/獲取已登記的電話智能卡,以及在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因由或辯解,管有10張以上已以他人資料作登記的電話智能卡,將會被推定為有意圖使用,該等電話智能卡犯罪或協助犯罪。違者最高罰款2.5萬元或監禁1年。
  上述建議涉及修訂現行《電訊條例》下的《規例》,當局會就建議修訂草擬法例修訂文本。根據電訊商數字,近9成人只登記1至3張儲值卡,當局強調立法意圖是打擊非法罪行,市民、企業或機構若有合理因由或辯解下,使用或管有多張以他人資料作登記的電話智能卡,並不受影響。 
  立法會議員梁熙認為,降低用戶登記電話儲值卡數目上限的做法,平衡了市民需要和被濫用的情況,期望政府進一步研究包括拒收非應邀來電的法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