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公共空間辦活動限制 商場業主可「一簽多用」

更新時間:03:00 2025-04-13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4-13 HKT

  發展局前日公布推出為期2年的試驗計劃,提出4招放寬商場或其他商業項目公共空間的地契限制,並簡化審批程序。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日表示,近年收到不少意見,希望用好有關公共空間,在不阻街的情況下帶旺經濟;如商戶期望在五一黃金周辦活動,當局將盡量配合。
簡化審批程序或縮至1個月
  甯漢豪昨日在電台節目指出,過去商場業主或管理人均須就每項活動提出申請,每次行政費6萬元。當局和地政總署檢視後,將有關措施拆牆鬆綁,申請一次後可一年多用,行政費用亦大幅減省,每次活動只需5000元,有關的空間使用面積亦放寬至兩成。而申請時間在過去往往需時3至4月,但在新安排下或可縮短在一個月內完成。
  若商戶期望在五一黃金周辦活動,甯漢豪指當局將會盡量配合,「如果用好地方又唔阻街,其實可帶旺經濟。行商場不時有期間限定(活動),商戶開心、市民都開心」。
  她補充,申請不限於一種活動類型,未來即使舉辦不同類型活動,例如在音樂會完結後舉辦攤位擺檔活動,亦毋須再度申請;業主亦可在申請後轉租別人,「發散出去畀人營運擺檔係可以的,但如果有乜嘢事,都會要求負責『做莊』的業主負責」。
  她又提到,政府今年亦會於轄下管理海傍用地,中環灣仔、北角和尖沙咀人流暢旺的地點,設置輕食餐飲設施,屆時形式會類似美食車售賣小食、飲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