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後仍慫恿陳梓華續抗爭黎智英:毋須擔心
發佈時間:03:00 2025-02-08 HKT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進行第130日審訊,黎智英第38日出庭自辯。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將實施時,勇武派領袖陳梓華表明「必須堅持」,又指「一旦出來參與抗爭,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並確認《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要繼續戰鬥。控方指當年黎智英與「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不斷私訊,《蘋果日報》亦大肆宣傳IPAC,質疑黎智英在庭上三度說謊,訛稱他在本案審訊前不知道IPAC的存在;法官杜麗冰亦質疑黎違反誓言作假口供,惟黎仍矢口否認。
控方展示《蘋果日報》時任副社長陳沛敏在2020年5月21日向黎智英傳送《人大今晚公布「港版國安法」 堵國安漏洞有別23條》的新聞連結,黎智英把該新聞連結轉發予陳梓華,又向陳梓華稱:「X街打到嚟喇!」
不斷與IPAC創辦人私訊
陳梓華回覆黎智英的訊息指:「事情至今,已經難以逆轉形勢,我唯一擔心是你與李柱銘(Martin)及你們家人的自身安全,萬事請以自身安全與事業存續為首要考慮。《國安法》主要針對境外內勇武人士、港獨分子及煽惑群眾人士。你務必謹慎」。
黎智英當時回覆陳梓華表明不要擔心自身安全,又指「我們可能不會贏,但必須堅持」,「一旦出來參與抗爭,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黎昨解釋「戰鬥到最後」是指《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要繼續抗爭。控方問黎,為何黎當時沒有警告陳梓華《香港國安法》即將實施及叮囑切勿違反《香港國安法》,黎稱陳梓華已是成人,會知道怎樣做,他又不是陳梓華的父親,毋須教導陳梓華怎樣做。
控方指出,黎早前作供時曾三度稱自己從沒聽過IPAC的存在,但控方展示一連串WhatsApp訊息紀錄,揭穿黎早已知悉IPAC的存在。控方展示反華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向黎智英傳的訊息,羅傑斯向黎指他的朋友裴倫德將會成立一個新組織,名為「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並希望就此事與黎聯繫。
控方續展示裴倫德與黎的訊息,裴於取得黎的電話號碼後,主動向黎介紹自己,並問能否致電給黎向他作簡報。裴於翌日再向黎發訊息附上IPAC組織簡介文件,又指組織將於2020年6月8日正式成立,問黎能否助組織作頭版報道,黎回覆會嘗試把報道刊登於當眼位置。
感謝轉發宣傳帖文 黎覆:不用客氣
黎在庭上多次聲稱自己不知IPAC是該組織的簡稱,亦不知裴提供的資訊是與IPAC有關。控方問黎是否利用《蘋果》作平台,為IPAC作宣傳,黎同意。
控方展示裴倫德曾於WhatsApp向黎表示感謝發布有關IPAC的Twitter帖文,黎亦回覆「不用客氣」。控方續展示相關帖文,內容指看到來自不同國籍和背景的領袖最終團結一致,感到鼓舞,並附有@ipacglobal的標籤。
黎在庭上辯稱該帖文由李兆富撰寫,指自己只看了一眼,沒有留意IPAC字眼。法官杜麗冰指出,黎早前作供時,聲稱直至庭審期間方知悉IPAC,惟對話中裴倫德曾明確感謝黎發布有關IPAC的Twitter帖文,而黎亦回覆不用客氣,問黎會否承認「不認識IPAC」的供詞不準確?黎仍繼續辯稱自己當時沒有留意IPAC,亦對IPAC沒有印象。
案件編號: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