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死因研訊】周梓樂身上傷勢 沒顯示曾經受襲
更新時間:03:59 2020-12-1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0-12-1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0-12-18 HKT


根據法醫郭嘉琪的醫療報告指出,周梓樂的遺體共有九處醫療痕迹及廿五道新近傷口,包括頭部及盆腔多道縫合傷口及針口,其中頭部兩側的手術傷口長逾三十厘米。其頭部、鼻梁、右胸、右腰、左右手掌、手臂以及右膝、右腿、左右腳裸均分別有瘀傷、擦傷或結痂傷口,可見傷口多集中在右身。
另周的頭骨有多道線狀骨折,他的腦部重約一千六百克,有明顯腦水腫,腦室和腦塞消失,腦部中線右移,右海馬旁迴出現次血性壞死,額葉及顳葉廣泛皮質挫傷等。周的肺部充血及水腫,右盆骨骼骨粉碎性骨折,其餘器官包括口部、食道、氣道、喉嚨、肝臟、腎臟、膀胱等沒有異常。
政府化驗師替周梓樂作了一系列毒理化驗,發現周的口腔拭子樣本及指甲碎片有人類血迹,比對DNA後認為可能屬於周梓樂本身。周的尿液及血液樣本無發現酒精,血液、尿液、胃溶物樣本則驗出多種藥物,但均沒有超過治療水平。惟化驗師未有在遺體內驗出山埃或辣椒素,顯示周梓樂生前或未有吸入胡椒噴霧及催淚煙。不過郭醫生補充,山埃或辣椒素在人體內短時間便能代謝,而周梓樂墮樓至化驗遺體,已相隔十天。
郭醫生推斷,周的傷勢是由右邊頭部受硬物直接衝擊造成,並牽連左腦受到對沖損傷,引致左邊頭骨亦有骨折,其中一個可能,是頭部撞擊地面造成。周梓樂身上的傷勢與墮樓情況脗合,沒有傷口指向他曾受到襲擊。若死者是先遭鈍物打至不省人事,頭骨會出現粉碎性骨折或被「打凹」,而非線狀骨折。
應周梓樂父母而在場觀察解剖的馬宣立醫生亦同意郭醫生的見解,認為周梓樂右邊頭部及盆骨受到「硬創」,而其頭部是致命傷,又形容「身體打橫先可以撞到咁」。馬醫生補充,如果死者的頭部是先遭受較大平面的武器重擊,其頭骨會出現線狀骨折,若周之後墮樓時剛好相同位置着地,則會令法醫「未必分到」是傷勢是襲擊抑或墮地受傷。惟他又強調「要咁啱,非常巧合,好製造咁先得」。
而代表家屬的鄭淑儀大狀關注到,周梓樂遺體的雙手手掌均有藍色瘀痕。馬醫生及郭醫生認同,這種傷勢在墮樓傷者身上並不常見,不能確定如何造成。惟二人都認為瘀傷並非致命,馬醫生更形容,即使是急症室醫生「都未必放在眼內,唔覺得係咁重要要留意」。
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一九三二——二〇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