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提堂 被告投訴警威脅「搞你老婆」

更新時間:03:38 2020-01-09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0-01-09 HKT
  (星島日報報道)五名涉嫌與去年港鐵九龍塘站縱火被捕男子,其中四人昨午被押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其餘一人仍扣查。裁判官下令押後案件至三月二日,當中三名被告獲准保釋外出,惟當中一名送貨員須還柙。散庭後約兩小時,控方再度被發現未取得「律政司檢控同意書」便控告送貨員管有仿製火器罪名,最終須再開庭並撤回該控罪。
  四被告分別是送貨員曾裕生(二十六歲)、派對房間東主黃漢偉(三十歲)、自僱人士鄭偉森(三十三歲)及地盤工王錦發(四十歲),同被控於去年十月十二日在九龍塘站G1出口,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兩部閘機。曾另被控於一月七日在其住所管有兩把摺刀、五個汽油彈、兩支氣槍、五支鐵筆及三個錘仔等攻擊性武器及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案件押後期間,警方將化驗懷疑汽油彈液體及粉末、涉案氣槍、翻查被告手機,及核對指模。控方指稱,閉路電視片段拍到兩名男子在九龍塘站入閘機投下及點燃汽油彈。
  辯方昨向法庭投訴,王錦發曾遭警員恐嚇,若不交出手機「會搞你老婆仔女」。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最終下令鄭、王、黃交出一萬至十萬元保釋金、不可離港及每周往警署報到三次;曾的保釋申請被拒。案件編號:九城刑事五〇——二〇二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