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建議宵禁 非法集會監六年
更新時間:08:53 2019-10-30 HKT
發佈時間:03:00 2019-10-30 HKT
發佈時間:03:00 2019-10-30 HKT

江樂士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炮轟,示威者持續的暴力損害法治,必須追究他們的責任,並使他們了解仇恨、暴力和騷亂不會再有未來。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則須快速起訴,對參與街頭暴力的任何人施加最嚴厲的刑罰,就算是年僅十六歲的年輕人亦不是違法的藉口。
惟面對逾二百名的示威者遭起訴,江樂士坦言,現時的檢控人員略顯疲態,警察和律政司在巨大的壓力下工作,處理成千上萬示威個案,警方兩度未有取得律政司檢控同意書而起訴示威人士攜有槍械或彈藥或仿製火器侵入罪,實屬無心之失。
江樂士笑稱:「我仍在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時,有時會出現這些情況,而這絕非史無前例。」當然,如果可以緊急招募更多的警察和律政司檢控人員,那麼出現問題的可能性將進一步降低。他認為最重要的是不要積壓大量案件,與示威有關的案件應盡快審理,如被檢控的示威者人數持續增加,很可能會到了需要增加裁判官和法官席位的時候,以確保在有效時間內處理所有案件,維護司法公信力且對疑犯公平。
仇警情緒不斷升溫,江樂士強調,政府必須與警察同行,在必要時給予額外的裝備。江樂士不禁歎喟:「現時警方採取的溫和戰術似乎遇上樽頸」,他舉出上月底英國內政大臣普里蒂.帕特爾(Priti Patel)宣布,將向逾萬名前線警察提供五萬伏特電擊槍,以打擊暴力襲擊,這些裝備不僅對警察及其用作制服的武器有效,而且也更安全,故冀相關部門效法。
面對巨大的挑釁下,政府除以《緊急法》立《禁蒙面法》外,會否繼續「出招」仍是未知之數。但江樂士顯然嫌現時針對示威者的招數未足夠,他建議關閉論壇如LIHKG、將參與未經授權的非法集結最高刑罰由入獄五年增至六年、並實行宵禁,致政府不能迴避採取任何必要的維護法治和保護人民的行動。
民怨愈燒愈猛,江樂士建議特區政府首長林鄭月娥大可打「民生牌」,包括提供更多可負擔房屋、就業機會和改革教育制度。江樂士認為大灣區發展潛力巨大,只要與「一帶一路」稍為配合, 即可充分發展;政府須確保年輕一代重視公民責任、道德觀和歷史理解。江樂士又提到美國國會正頒布立法,威脅九二年訂立的《美港政策法案》,港府須制定應急措施,在其他地方尋找新市場及擴大現有市場。「為了公眾利益,需要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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