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認刑毀青山警署候懲
更新時間:03:57 2019-08-3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19-08-3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19-08-31 HKT

(星島日報報道)大批示威者本月八日晚圍堵屯門青山警署,抗議警方濫暴執法。一名三十七歲承認「憎恨警察」的清潔男工,當晚在警署外留守至翌日凌晨,其間高呼「死黑警」並向警署外牆投擲汽車金屬零件,造成外牆留有兩厘米的刮痕,工人被警署當值警員當場制服。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損壞罪,裁判官張潔宜將案延至下月十三日,以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被告獲准保釋。
三十七歲被告張永基被控今年八月九日凌晨於屯門青山警署外,無合理辯解而損毁上址的警署外牆。辯方曾在首次提訊時,曾建議控方以被告自簽守行為方式處理,惟最終控方堅持起訴被告。
被告昨親自求情稱,他沒有案底,現職清潔工人,月入八千元,獨居,在香港沒有任何親人。他沒有為自己的定罪作任何求情,惟希望法庭倘若決意處以監禁式刑罰,裁判官恩准他下年年末工作結束後才服刑,張官解釋法庭不會答應被告請求。
案發八月九日凌晨約一時,有警署當值警員在青山警署外留意到被告大叫吵鬧,並向警署指罵「死黑警」,然後從環保袋內取出一件車用金屬摩打,擲向警署外牆。被告之後企圖逃跑不果,當場被多名警員制服。零件擊中外牆時發出「嘭」一聲巨響,並造成一道兩厘米的刮痕。被告警誡下承認因憎恨警察而犯案。警方事後在他身上發現另外十一金屬摩打和三條水喉通等零件。被告亦承認以上零件均在附近回收站撿拾所得,原本用作轉售牟利。
案件編號:屯門刑事 一七一二 二○一九。
三十七歲被告張永基被控今年八月九日凌晨於屯門青山警署外,無合理辯解而損毁上址的警署外牆。辯方曾在首次提訊時,曾建議控方以被告自簽守行為方式處理,惟最終控方堅持起訴被告。
被告昨親自求情稱,他沒有案底,現職清潔工人,月入八千元,獨居,在香港沒有任何親人。他沒有為自己的定罪作任何求情,惟希望法庭倘若決意處以監禁式刑罰,裁判官恩准他下年年末工作結束後才服刑,張官解釋法庭不會答應被告請求。
案發八月九日凌晨約一時,有警署當值警員在青山警署外留意到被告大叫吵鬧,並向警署指罵「死黑警」,然後從環保袋內取出一件車用金屬摩打,擲向警署外牆。被告之後企圖逃跑不果,當場被多名警員制服。零件擊中外牆時發出「嘭」一聲巨響,並造成一道兩厘米的刮痕。被告警誡下承認因憎恨警察而犯案。警方事後在他身上發現另外十一金屬摩打和三條水喉通等零件。被告亦承認以上零件均在附近回收站撿拾所得,原本用作轉售牟利。
案件編號:屯門刑事 一七一二 二○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