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等發聲明 關注「無法表示意見」個案增
發佈時間:03:00 2026-10-09 HKT
本港上市監管「三巨頭」證監會、會財局與聯交所,罕有發表聯合聲明,指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僅因持續經營問題而獲發出「無法表示意見」的個案日益增加,引起監管機構的嚴正關注,更揚言倘有關情況未見顯著改善,聯交所將考慮修例,勒令相關股份須停牌。有會計師認為,監管方向旨在促致上市公司正視問題,而非「加辣」,有助上市公司正視和及早處理問題、核數師的工作更暢順,以及有利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聯合聲明指出,有關問題源於2019年,聯交所就財務報表制訂了監管框架,當核數師發出「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時,原因只涉及持續經營問題,該股份可獲豁免,毋須被停牌。不過,有關「無法表示意見」個案由修例前2017年的12間,增至2025年的95間,增幅逾6.9倍,當中65間已持續逾1年,最極端個案更長達14年。根據監管機構的觀察,部分上市發行人近年的披露未達期望,指這些披露往往過於籠統、欠缺足夠細節。
聯交所考慮修例勒令停牌
財務報表附有「無法表示意見」,是指核數師沒有就上市發行人的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從而引起對相關財務報表可靠性的疑慮。本報翻查資料,融創中國(1918)和國美零售(493)的2024和2025年度財務報表均發出「無法表示意見」;珠光控股(1176)2025年報亦被發出「無法表示意見」。而中國恒大(除牌前3333)事件方面,恒大的外聘核數師上會栢誠對2021年和2022年的報表發出「無法發表意見」;此前羅兵咸永道對其2019年和2020年度財報發出「無保留審計意見」。
會計師事務所立信德豪董事總經理林鴻恩認為,是次聲明並非「同某一間公司扯上關係」,而是香港的上市公司數量越來越多,基於現時的規例不會影響上市公司股份買賣,導致公司管理層沒有重視問題的嚴重性,令個案不斷累積。他提及,本身維持上市安排的原意,是幫助上市公司更易融資,以改善問題,惟現時情況背道而馳。他指,若最終監管機構修例,勒令公司停牌,此舉並非「加辣」,故不反對監管機構修例。
但有會計師表示,是次聯合聲明令核數師感到壓力,且欠缺公允,因為核數師發出「無法表示意見」是建基於管理層提供的證據,未能支持公司可持續經營,符合審計準則和上市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