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等发声明 关注「无法表示意见」个案增
发布时间:03:00 2026-10-09 HKT
本港上市监管「三巨头」证监会、会财局与联交所,罕有发表联合声明,指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仅因持续经营问题而获发出「无法表示意见」的个案日益增加,引起监管机构的严正关注,更扬言倘有关情况未见显著改善,联交所将考虑修例,勒令相关股份须停牌。有会计师认为,监管方向旨在促致上市公司正视问题,而非「加辣」,有助上市公司正视和及早处理问题、核数师的工作更畅顺,以及有利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联合声明指出,有关问题源于2019年,联交所就财务报表制订了监管框架,当核数师发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时,原因只涉及持续经营问题,该股份可获豁免,毋须被停牌。不过,有关「无法表示意见」个案由修例前2017年的12间,增至2025年的95间,增幅逾6.9倍,当中65间已持续逾1年,最极端个案更长达14年。根据监管机构的观察,部分上市发行人近年的披露未达期望,指这些披露往往过于笼统、欠缺足够细节。
联交所考虑修例勒令停牌
财务报表附有「无法表示意见」,是指核数师没有就上市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从而引起对相关财务报表可靠性的疑虑。本报翻查资料,融创中国(1918)和国美零售(493)的2024和2025年度财务报表均发出「无法表示意见」;珠光控股(1176)2025年报亦被发出「无法表示意见」。而中国恒大(除牌前3333)事件方面,恒大的外聘核数师上会栢诚对2021年和2022年的报表发出「无法发表意见」;此前罗兵咸永道对其2019年和2020年度财报发出「无保留审计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德豪董事总经理林鸿恩认为,是次声明并非「同某一间公司扯上关系」,而是香港的上市公司数量越来越多,基于现时的规例不会影响上市公司股份买卖,导致公司管理层没有重视问题的严重性,令个案不断累积。他提及,本身维持上市安排的原意,是帮助上市公司更易融资,以改善问题,惟现时情况背道而驰。他指,若最终监管机构修例,勒令公司停牌,此举并非「加辣」,故不反对监管机构修例。
但有会计师表示,是次联合声明令核数师感到压力,且欠缺公允,因为核数师发出「无法表示意见」是建基于管理层提供的证据,未能支持公司可持续经营,符合审计准则和上市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