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豪派花紅惹爭議 宜訂指引防「大花筒」

更新時間:03:00 2026-05-19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5-19 HKT

  30位沒有連任的代議士,向157名助理發放總共940萬元獎金或花紅。這單新聞很難不引起市民的討論,甚至責難,畢竟那些錢都是公帑,而非議員的私產。其中一位最近捲入風化案的議員助理,他拿到26萬元,是月薪的6倍,這只會增添市民對「豪派」花紅的惡感。議員辦事處職員本身已有約滿酬金,為甚麼還要動用公帑派花紅呢?若議員真心賞識助理表現,為甚麼不自掏腰包?這些疑問若得不到合理解釋,公眾對立法會的信任恐會進一步流失。

議助功勞大應予獎賞

  平心而論,新選制下的立法會在某些層面已有進步,過往「拉布」癱瘓議會、掟玻璃杯之類的亂象已不復見,審議效率亦有所提升。但議員仍然不好當,因為公眾的問責意識空前高漲,會用金睛火眼盯着。很可惜,當前的立法會,無價值的修正案甚多,議員審議議案時又馬虎(造成巴士安全帶的鬧劇),甚至還有新科議員花了萬多元買椅子,這些都令人側目。一些議員可能有一種錯覺,以為只要政治立場正確、沒有「反中亂港」之嫌,庸庸碌碌也可穩坐議席—若真有此想,那就大錯特錯了,因為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中央也必心裏有數。
  這裏並沒有冒犯議員助理的意思—事實上,許多議助默默耕耘,功勞極大。他們平時要替上司寫稿、研究政策、處理個案、與記者打交道,這些都是苦差;若議助的老闆是雙料議員,壓力就更大。據我們了解,不少議助在辦事處發揮中流砥柱的作用—有些議員若無他們的幫忙,幾乎寸步難行,甚麼事都辦不成;一旦辦成事,功勞卻全歸議員,議助只是無名英雄。議助的職位也沒有保障,因為議員的議席一丟,就會失業。
  因此,對有重大貢獻的議助,給予合理獎賞實屬無可厚非—否則誰願意投身這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但最好是用議員自己的錢。這次「豪派」花紅的新聞之所以引起公眾熱議,主要是因為大家覺得,部分議員非要將政府撥出的營運開支花盡不可,變相用公帑支撐自己的豪爽和慷慨。如此做法在公共財政並不寬裕、經濟復甦乏力的當下,多少顯得突兀,實際上也損害了立法會的聲譽。我們認為,涉事議員應提高透明度,將每年辦事處開支上載至立法會網站,方便公眾查閱,這樣也可令議員更自覺慎用公帑。
  當然,政府也有把關的責任,因為公帑是由它分派給立法會的。希望當局考慮,訂明議員辦事處營運開支的使用細則,明確禁止或嚴格限制在任期最後數月「臨別鬆手」;可規定任何超出合約薪酬的額外支出,須由議員個人承擔,或須經秘書處事先批准並公開理由。我們還認為,議員助理雖非公務員,但既用公帑聘請,便應有相應的監管框架,可考慮設立「議員助理津貼使用指引」,列出允許和禁止的開支類別。

限制議員「臨別鬆手」

  議員「豪派」花紅一事,表面上是個別開支的問題,實質上曝露了制度設計的不足。政府與立法會應以此為契機,從制度層面訂立更明確、更嚴謹的規管細則。惟有如此,才能確保每一分公帑的使用都經得起公眾審視,才能重建市民對代議士和立法會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