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私人利益綁架大會 宏福苑善後豈容政治化
發佈時間:03:00 2026-05-14 HKT
一場慘烈大火,令宏福苑眾多家庭無盡悲痛,重建家園舉步維艱。正當全港上下關注火災善後、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以義務身份全力推進各項工作之際,部分人士卻不顧現實困難,執意要求倉促召開可容納千人、長達6小時的業主特別大會,甚至將個人財產事務強行綁架全體業主意志。合安昨日發出的致全體業主的函件,字字句句體現對法律程序的尊重與對逝者家屬的體恤,反觀那些不斷製造輿論壓力、催促開會的人,其行徑不僅罔顧公義,更暗藏損害全體業主利益的私心。
守護程序公義免二次傷害
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合安本應在收到要求書後45天內召開大會,但面對核實247名業主簽署真確性、預訂千人規模會場、完成全體業主通知送達等繁重工作,法定時限明顯不足。更為重要的是,部分業主在火災中不幸罹難,其合法繼承人辦理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需時甚久。若此時強行開會,這些家屬將無法代表已故業主(即自己的親人)行使權利,這不僅是對法律公平原則的踐踏,更是對遺屬的二次傷害。
過往宏福苑業主大會曾多次因授權書真偽、法定人數等問題出現嚴重爭議,教訓歷歷在目。合安此次採取向土地註冊處查冊、比對簽名樣本、要求親身核實身份等嚴格程序,正是為了避免過往的悲劇重演,確保會議結果真正反映全體業主的真實意願,是負責任的處事方式。那些不斷催促要求召開業主大會的人,看似為業主着想,實則犧牲程序正義,最終只會引發更多法律糾紛,讓本就飽受創傷的社區雪上加霜。
部分人士提出的11項議程中,明顯摻雜了大量越權內容。合安在函中鄭重指出,涉及個別業主個人財產權益的事項,並非涉及大廈公共設施或整體管理,不適宜由業主大會處理。尤其是是否出售自身業權,完全是業主的法定個人權利,香港《基本法》明確保護私有財產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干涉。試圖將個人財產處置問題納入業主大會議程,強逼全體業主為他人的私人決定投票,本質上是對他人合法權益的粗暴干涉,其背後動機不得不令人懷疑。
煽動情緒貽害全體業主
事實上,業主最關心的核心問題,合安已通過多種渠道積極回應。前晚召開的業主簡介會已詳細匯報了屋苑財務狀況、工程保險跟進及大維修基金餘款退還安排;下周將舉行的第二場簡介會,將繼續解答居民疑問。這些公開透明的舉措,遠比一場準備不足、充滿爭議的業主大會更能解決實際問題。
而那些無視這些進展、不斷煽動情緒催促開會的人,究竟是為了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還是為了個人政治資本、轉移自身責任,答案昭然若揭。他們利用部分業主的焦慮情緒製造對立,只會拖延災後善後進程,最終受害的還是全體業主。
宏福苑的修復善後,最需要團結與理性,而非紛爭與內耗。合安作為土地審裁處委任的義務管理人,投入超過110名員工的人力物力,免費為社區提供服務,其責任心與付出值得肯定。我們呼籲全體業主保持理性,尊重法律程序,體諒逝者家屬處境,共同抵制那些為一己私利製造破壞的行為。只有在公平、公正、有序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凝聚共識,讓宏福苑早日走出陰霾、妥善完成後續善後和長遠安置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