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畜踐踏道德底線 執法教育並重救毛孩

更新時間:03:00 2026-04-1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18 HKT

  在香港這個國際大都會,人類與動物理應和諧共處。殘酷對待動物的情況屢禁不止,政府又應對乏力,這肯定達不到文明社會起碼的要求。最近申訴專員公署公布了一份調查報告,揭露漁護署在打擊虐畜方面,竟有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操作。殘虐小動物「一單都嫌多」,這份報告無疑是一個及時的警號,提醒我們必須正視缺點、堵塞漏洞。
漁護署檢控成效成疑
  近年香港虐畜案件層出不窮,從毒狗、亂設捕獸器,到疏忽照顧導致動物飢渴致死,甚至有狂徒虐貓虐狗再將影片放上網,凡此種種,都是對社會良知底線的踐踏。然而漁護署雖在2020年至2025年6月間,收到過千宗殘酷對待動物的舉報,但檢控的只有寥寥可數的6宗。署方的檢控成效,似乎要打一個問號。小動物不會說話,更不懂得求救,只能以虛弱的身軀和恐懼的眼神,默默承受人類的殘忍。因此之故,應為牠們出頭,這是我們的責任。
  漁護署不可能做到盡善盡美,但確實有許多不足。有些時候,職員尚未接觸到疑似受虐的動物,甚至未有進入單位調查,便輕率判斷動物是否受虐,如此「隔空斷症」顯然不妥。根據報告,有狗主承認沒有申領狗牌(已屬犯法),但漁護署職員竟沒有執法,只是「提醒」了事,這也不妥。除了前線職員,上級也有責任未盡,因為後者有時會輕信前者的報告,草率批准結案,形成集體執法惰性。上述情節皆擷取自申訴專員的報告,公眾只須花點時間細閱,相信也覺得漁護署不夠嚴肅,有欠積極。
  有人辯解說,漁護署不像警方那樣,擁有取得法庭手令後入屋搜證的權力,因此執法困難。此說雖非毫無根據,但也不是全對,因為只要署方加強與警方的協作,建立常態化聯合行動流程,執法效率必能大幅提升。另外,鑑於有些漁護署職員工作態度不認真,敷衍了事,何不出台一些更嚴格的指引,多提醒他們時刻緊守崗位,去鞭策他們?何不引入考核與問責機制?事在人為,只要積極一點、決心夠強,便可拯救更多小生命。
落實照顧動物「謹慎責任」
  更大的問題在於:法律層面存在明顯短板。例如,非法管有或使用捕獸器,最高只罰5萬元,且不必監禁,阻嚇力夠嗎?另一方面,政府2019年說過要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入要求飼主妥善照顧動物的「謹慎責任」,違者犯罪。當時,許多動物權益組織對此表示歡迎,社會也無太大異議,只是政府修例進度實在太慢,變相縱容更多動物受苦。
  在行政主導的香港,修例和執法不會有太大阻力,關鍵只在決心,要讓陳舊法規跟上時代。當然,法律懲罰終究只是治標,治本之道仍在於教育與文化轉變。政府、學校、民間團體及媒體應攜手合作,從課程到社區宣傳,從社交平台到公眾活動,全方位推廣愛護動物、尊重生命的價值觀。當每一位市民都自覺將動物視為與人類平等的生命,而非任人宰割的玩物,香港才能真正稱得上文明的國際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