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意外頻生須正視 單靠加重罰則難治本
發佈時間:03:00 2026-01-19 HKT
踏入2026年才半個月,香港已錄得至少8宗嚴重工業意外,其中5宗涉及建築工程地盤。當中在1月12日至14日短短3天內,更接連發生3宗致命地盤意外,一共造成3死8傷,對有關家庭造成沉重打擊。連串慘劇再次引起社會對工業安全、尤其地盤安全問題的關注。
有勞工界人士及立法會議員,建議當局修例進一步提高相關罪行罰則,以增加阻嚇作用,希望逼使全港的建築工程承建商、工程顧問,以至地盤業主加強安全措施,更好保障工人性命。但其實在短短3年之前,立法會已在爭議聲中通過修訂《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條例》,大幅(最高達20倍)提高了多項職安健罪行的最高罰款額和監禁刑期。
然而數據顯示,過去兩年多的致命工傷數字仍不跌反升,某程度印證了當年修例時一些業界人士的觀點——單靠修例「加辣」增加罰則,並非防範工業意外的最有效方法。現在再做一次,進一步提高罰則,又是否能夠收到社會希望見到的效果呢?
罰款了事 法定最高罰則形同虛設
有人認為提高罰則之所以成效不彰,主因是法庭處理相關案件時量刑過輕,對涉事僱主過於寬容,往往僅判罰款十多萬,甚至幾萬、幾千元便了事,絕少判處監禁,令有關法定最高罰則形同虛設,要求政府積極就相關判刑提出上訴。
不過,根據建造業界的說法,法庭對部分案件量刑看似甚輕,正正反映法官在公正、切實地衡量過案情及所有證據之後,認為涉案的意外並非全然因僱主疏忽而引致,可能還涉及工人自己不小心、因貪方便而未有跟足僱主指示或相關指引、安全措施所致。
有業界人士更指出,當局近年不斷加重罰則,已令到越來越多有經驗和能力的建築專業人士,不願擔當需要「孭飛」的工程監管職位,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反效果。政府不問事故因由,一刀切暫停出事地盤承建商投標資格的做法,亦令到一些本已面對經濟及樓市不景氣的公司雪上加霜,加劇了欠薪、拖數及倒閉問題,甚至令部分政府工程缺乏足夠承建商入標。
事實上,等到意外發生之後才去告人、罰人,即使判得再重,亦已恨錯難返,必須加強恆常的執法巡查,才能真正起到防範、阻嚇作用。這亦是當局過去為人詬病的地方,往往只重立法,而忽略執法。勞工處對建築地盤及其他高風險工場的巡查執法,過去屢被質疑僅屬形式主義,巡查方與受查方純為「交數」,所謂的突擊巡查疑似有人事先知情。
執法從嚴 預先防範保人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日前表示,局方對近日的連串意外高度關注,會加強突擊巡查大型地盤及高風險場所,尤其是最近幾宗事故涉及的高空吊運和升降台作業,從嚴執法。亡羊補牢,必然要做,但切忌永遠都是賊過才興兵,頭痛才醫頭,甚或頭痛卻走去醫腳。
局長也提到要善用創新科技來提升工業安全,包括用無人機進行巡查、推動4S智慧安全工地監察系統等。但有關應用在政府工程及大型地盤較易推行,在私營的中小型地盤及維修、裝修工程則難以實施,並且涉及額外的資源與工序,難免會增加工程成本和施工時間。
更具挑戰在於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識和培訓,建造業議會、建造商會及勞工處等近年已大力推動,但背後牽涉香港建築工人老化和流動性高、黑工問題、整體市道欠佳,以至工程分判制度、價低者得的投標制度等深層次問題,難以一蹴而就,更無單一的靈丹妙藥。必須多管齊下,各方共同努力,絕非簡單一句修例加強罰則,就可以根本、有效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