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部門首長責任制 切實增強治理效能

更新時間:03:00 2025-09-1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9-18 HKT

  為了增強治理效能,特首李家超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並進一步完善公務員評核機制。這一改革可形象比喻為:既要「管好將軍」,再由「將軍管好士兵」,加強部門首長的責任感,清晰界定權責,避免出現「麻鷹唔管管雞仔」的情況。我們認為,有關舉措意義重大。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階段,若沒有一支高效負責的公務員隊伍支持,任何改革都將事倍功半。惟有確保部門首長及其團隊能夠有效履職、及時糾偏,所謂「增強治理效能」才不會流於空談。
  總體而言,香港公務員團隊是優秀的,否則這座城市也不可能發展成為國際大都會。根據國際管理發展學院《2025年世界競爭力年報》,香港的「政府效率」排名全球第二,正是對公務員團隊的高度認可。當然,這支隊伍並非完美,此前發生的皇后山邨瀝青水事件、政府採購冒牌樽裝水風波等,都反映出還有很多問題需要大力改善。
舊制改革動力不足
  問題的核心在於,原有制度未能為部門首長推動改革提供足夠誘因。許多時候,部門出現問題時往往僅歸咎於表面原因,而未能正視深層次或結構性弊端。這種處理方式不僅無助於解決問題,反而可能使矛盾暫時掩蓋,日後再度發生。因此,建立一套能提升部門首長警覺性、從管理層面根治積弊的新制度,刻不容緩。
  《施政報告》所提出的責任制,對政治委任官員和公務員團隊均提出更高要求:司局長須督導所屬部門的高級公務員,部門首長則需強化團隊建設、提升管理效能。這些任務固然艱巨,但為確保政府有效運作,設立清晰的問責及調查機制實屬必要。其中「分級問責」機制是一大亮點——一般事務由部門首長處理,複雜或影響廣泛的事項則由「獨立小組」介入。這樣既能保障日常事務的處理效率,也能在關鍵環節引入外部監督,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的質疑。
賞罰分明方可激勵公僕
  長期以來,公務員職位被視為「鐵飯碗」,部門首長即使管理不善或推諉責任,也往往未受實質懲處。新制度明確設置了一系列懲戒措施,包括警告、譴責、停止增薪、降級、減薪乃至革職等,旨在強化部門首長的責任意識。說得直白一些,就是要他們「醒醒定定」。此舉看似嚴苛,但首長級公務員高薪厚祿權力甚大,自然應接受最嚴格的監督和問責。
  原有制度下,即使下屬表現未如理想,部分主管也可能傾向於「高抬貴手」,以免無其他部門接收。這種畸形的「保護主義」幾乎成為政府內部的「公開秘密」。其結果是表現平庸者得以晉升,優秀公務員卻因缺乏認可而士氣受挫,甚至滋生「多做多錯、少做少錯」的消極文化,嚴重削弱團隊整體活力。因此,優化評核機制、實現賞罰分明,不僅有助識別表現,更可激勵公僕提升服務質素,方向值得肯定。
  縱觀今年《施政報告》,政府明顯加快推動多項重大計劃,尤其是北部都會區之發展,更是攸關香港未來。然而所有政策最終都需要公務員執行。若團隊表現不濟,再好的藍圖也將大打折扣。因此,透過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及完善公務員評核制度以提升治理效能,不僅合理必要,也必將獲得廣大市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