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規則修訂維護國安 適度收緊實屬必要

更新時間:03:00 2025-07-04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7-04 HKT

  保安局建議修訂《監獄規則》,賦權懲教署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等目的,對探訪在囚人士、會見律師等施加限制。當局的建議相信會在坊間引起一些過度解讀,甚至會被上綱上線;但平心靜氣地看,相關修訂只不過是因應過往的做法不合時宜,現時作出糾正而已。懲教署的任務在於幫助誤入歧途者改過自新,鼓勵他們成為建設香港的積極力量,而《監獄規則》之修訂,肯定有助理順和推進懲教署的工作,故此值得支持。
「探監師」不斷唆擺在囚者
  根據目前的規定,外面的人若想探監,基本上沒有太大困難,但正正因為太容易,在監管缺乏之下,所以有被濫用的風險。記得在「黑暴」期間和之後一段時間,香港出現了一群所謂「探監師」,他們頻頻進出監獄,以軟性手法,持續向被捕人士灌輸反政府訊息,對抗懲教署監管。在「探監師」不斷唆擺之下,在囚者出獄後是否就會改過自新,大家難免有疑問。至於候審在囚人士穿私服,以及自備「私飯」的問題,當中蘊藏的風險亦不容低估——前者可被用來作政治表態,後者則增加未獲授權物品流入監獄的風險,所以一定要從速解決,絕不能再迴避。
  《香港國安法》第3條要求特區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我們應當依循上述要求去看待這次修訂。《監獄規則》完成修訂後,懲教署的權力肯定會增強,屆時可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限制或禁止探訪,也可處理所謂「私衣」「私飯」的問題。同時,當局擬訂立禁止抗拒懲教署人員執行職務罪,賦權懲教人員作出拘捕,這亦有利於維持監獄的紀律和保安。
  就在政府提出修訂建議後,網上出現了一些反對意見。持這種意見的人,未必懷有不好的動機,但很有可能根本不清楚國際社會是怎樣處理同類問題的——在英美加澳紐等國,相關部門有權基於國安和監獄保安需要,禁止某人探訪在囚人士,為甚麼香港不能效法?至於所謂「私飯」制度,英國早於1988年已經取消,鄰近的新加坡、澳門、南韓亦無類似安排,足見香港已經嚴重滯後了。保安局建議的修訂,只不過是撥亂反正,對標國際標準而已。
  有一點必須注意,懲教署的權力雖會有所增強,但同時亦設有制衡機制——若任何探訪人士被懲教署拒絕探訪,可向署方或申訴專員投訴;若懲教人員想阻止在囚人士聯繫個別法律代表和註冊醫生,必須向裁判官申請,所以不會發生署方「說了算」的情況。至於比較多人關注的親屬探監,如果家屬的目的在於幫助獄中親友改過遷善,沒有威脅國安的意圖,我們相信署方會作綜合平衡的考慮,沒有理由假設當局會刻意阻撓。
社會應理性看待修訂
  《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先後實施以來,香港維護國安機制已經築牢,但國安風險畢竟是長期存在的,大家不應掉以輕心。當《監獄規則》的部分條文明顯過於寬鬆,完全適應不了最新形勢,及時修訂是必須的。對於這次修訂,社會應當理性看待,實不必上綱上線。我們希望,修訂後的《監獄規則》能夠更好維持監獄的保安、秩序和紀律,同時又能充分保障在囚人士的合法權益。如此,修訂才有價值,也可獲得廣大市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