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6歲兒童溺水身亡 7歲玩伴擔責嗎?

3個年齡六七歲的小朋友結伴遊玩,6歲的小明不幸溺亡,其父母在悲痛之餘,將7歲的丁丁及其父母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等共計30餘萬元。 河南省鹿邑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7歲玩伴沒有法定的救助義務,依法駁回了小明父母的訴訟請求。

2021年9月初的一天中午,6歲的小明與同村7歲的丁丁和6歲的壯壯結伴遊玩。 3人一同到村莊附近的在建高速公路工地玩耍時,小明不慎掉落到工地所挖的深水坑內,不幸溺水身亡。 事故發生后,小明的父母將丁丁及其父母起訴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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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6岁儿童溺水身亡,7岁玩伴担责吗?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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