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6岁儿童溺水身亡 7岁玩伴担责吗?

3个年龄六七岁的小朋友结伴游玩,6岁的小明不幸溺亡,其父母在悲痛之余,将7岁的丁丁及其父母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0余万元。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7岁玩伴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依法驳回了小明父母的诉讼请求。

2021年9月初的一天中午,6岁的小明与同村7岁的丁丁和6岁的壮壮结伴游玩。 3人一同到村庄附近的在建高速公路工地玩耍时,小明不慎掉落到工地所挖的深水坑内,不幸溺水身亡。 事故发生后,小明的父母将丁丁及其父母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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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6岁儿童溺水身亡,7岁玩伴担责吗?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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