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業主和物管公司糾紛(三)
上期談到,李先生、他的公司和富大的物業管理糾紛調解開始。調解專家周先生和李先生的會面,讓周先生了解到李先生的立場和對良好的商業環境、舒適的居住環境及高效率的維修安排等需求。周先生建議他應做好全面的資源和風險評估,並準備多個吸引富大和解的方案。
在與陳經理的會面中,周先生了解到陳經理在物業界服務多年,一直在跟進城都大廈的管理項目,所以他對城都大廈的情況十分清楚。陳經理指準時交管理費和翻新工程的分擔費用是業主的責任,所以不接受王先生拒交費用的做法。而李先生和他公司的行為十分嚴重,不但欠款多月,李先生更鼓動唆擺其他人參加。他擔心其他住戶和商戶會仿效,這會嚴重破壞城都大廈的物業管理服務,以及損害城都大廈和富大的聲譽。他不理解李先生作為城都大廈多個單位的業主,為何會做出損害城都大廈業主利益的行為。他希望能減低事件對富大的聲譽和其專業形象的影響,也希望城都大廈的價值和環境可以改善。周先生也引導陳經理更具體地分析目前城都大廈和富大所面對的困難和可預見的風險,又建議陳經理再評估改善城都大廈、富大和李先生及其公司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