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 10年7棄養Vs 9次人工授孕

上週一宗法庭新聞,令千方百計求子的人士無限唏噓!

根據《法庭線》網頁報道,一對染毒癮、沒成婚的男女,在過去 10 年間共誕下 7 名孩子,但全數棄養。由於母親已失聯,社署先後為 7 孩向法庭申請毋須父母同意下處理領養,獲高院法官在上週四(9月11 日)頒下判詞批准。判詞援引社署分析,指領養為最佳方案。7 名孩子現時僅 2 至 9 歲,部分人不知有兄弟姊妹或記錯人數、名字。法官指出,7 孩的連繫現時不存在,若安排見面反而會令他們重複經歷遺棄、分離情緒,最終接納署方意見,除非同一家庭領養 2 人或以上,否則不會安排孩子彼此見面。

該對染毒癮的男女是否一般人稱的「人渣」,在此不論。我所感慨的,是早前隨環保團體「香港觀鳥會」到元朗大生圍,和一位魚塘主人閒談,他約30年前結婚,一直想有子嗣但未能成功,後來求助於人工授孕技術(試管嬰兒),最終在第9次人工授孕後,才獲得一女,現年已亭亭玉立18歲。

相對於該7個先後被棄養的兄弟姊妹,魚塘主人的掌珠自然可得到較好的照顧。然而,人生最終是握在自己手上,無論幼年遭遇多坎坷,都可努力打造自己的人生,希望該7兄弟姊妹都有美好的將來。其次,想生的生不到,不想生的生一堆,所以凡事不可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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