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達仕律師事務所(Withers) - 離婚請三思|律師日誌

提出離婚前,應以財務、子女福利與家庭願景等為依歸,盡量減低為雙方及其他家庭成員帶來的痛楚。筆者建議有離婚念頭的人士考慮以下因素:離婚理據:五個可提出離婚的理據包括「配偶的不合理行為」、「雙方分居達一年(已得配偶同意離婚)」、「通姦」、「遺棄」及「分居達兩年(毋須配偶同意離婚)」,並不影響法庭如何處理子女或財務事項。

離婚過程:若雙方協議離婚(即夫妻雙方同意所有涉及離婚、子女及財務的安排),手續最快可於提交離婚申請當日起約九個月內完成,否則法庭處理案件所需時間和律師費用會因應爭議的數量和複雜程度而出現天壤之別——訴訟或會持續多年,並耗資數百萬元。

贍養費:財政較強一方需定期為較弱一方支付贍養費,金額取決於婚姻決裂前的生活水平。現時法庭傾向為贍養費支付期設限,讓一方可重新訓練技能,或直至年幼子女開始上學。若財政較弱一方獲得合理報酬工作的前景並不明朗,法庭傾向容許支付贍養費。「徹底分清」(clean break settlement)為另一方法,在沒有不斷支付配偶贍養費情況下進行資本分配。如不會對財政較弱一方造成困苦情況,法庭傾向頒布「徹底分清」的命令。雙方亦通常傾向徹底分清,早日開展新生活。雙方可調解解決分歧,除某程度上擁有控制權,也能產生安全感。

溝通是夫妻相處之道的關鍵,婚姻出現瓶頸時,應明白離婚並非唯一出路,應三思而行。而準夫婦可借鑑本文,與伴侶討論簽署婚前或婚後協議,了解雙方期望和並展開一場「金錢對話」,做到財政透明。
衛達仕合夥人曹喬菱(Jocelyn Tsao)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Wi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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