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莫「網」顧未成年人

  青少年人是國家的未來棟樑,在現今一億七千多萬未成年人口當中,約九成已跨越「數碼鴻溝」天天上網求知、塑造未來。
  複雜的網絡世界多姿多采,亦危機處處。一般人使用網絡搜尋器只能被索引到一成以下的網頁,另外九成多的網頁資訊匿藏在「深網」中;一般俱有中小學資訊科技程度的人,便有能力安裝適合的軟件以匿名進入「深網」中的「暗網」作各種交易:如購買「論文代寫」服務、私隱資料、毒品、禁藥、武器、甚至買兇殺人等。
  家長及監護人不想未成年人士淪落為「網生網養」的「網上孤兒」,所以國家為更有效實踐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通過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於今年六月一日起實施,支援家長及監護人去幫助未成年人端正思想、培養「網絡素養」,有效防止他們沉迷於網上打機、裸聊、欺凌、私隱外洩等,以免掉落數碼陷阱。
  修訂生效後,網上服務供應商在未徵得父母或監護人同意以前,不得擅自攫取十四歲以下未成年人的個人資訊;遊戲軟件開發商要就產品作出適齡提示;網絡遊戲供應商將不能在晚上十時至早上八時對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也不應開啟網上直播KOL帳號給十六歲以下的年輕人,免得荒廢學業;同時,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監護人將有權直接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連結等措施,制止任何人在網絡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對未成年人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凌行為。
律師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陳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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