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歧視與偏見

  又到聖誕,傳說中的Rudolph(魯道夫)馴鹿,被同伴歧視及嘲笑牠長有一個罕見的紅鼻子,但牠化無奈為力量,善用那獨有的發光紅鼻子在寒夜的風雪中照亮了路途,領頭為聖誕老人拉飛天雪橇、給世上孩子送上禮物和祝福;牠的真誠、友愛和貢獻,贏得了尊重!
  歧視源於偏見。某程度上反歧視有法可依,但最重要是大家將心比己,守護着比法律更高的道德底線。
  香港的反歧視法例有《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 》和《種族歧視條例》,旨在保護特定群組,懲處歧視及結構性歧視。反歧視條例還有進步空間,如未有正視同一種族之間,也有基於中港兩地矛盾的的欺凌,以及同性戀者有時遇到的歧視。平機會曾就《歧視條例》向政府提交共七十三項改善建議,並提出「修訂四條反歧視條例,加入訂明舉證責任和舉證標準的條文」。建議若得到立法會支持,有望改善現行法例的短板,造就更和諧、公平的社會。
  隨着大數據及人工智能科技的應用日趨普遍,筆者認為反歧視法,應保護社會每一個人,免受可能有誤差的大數據庫採用不幸有程式系統偏見的人工智能電腦程式,來作無人參與的分析、分類及不道德的「劃線」可能帶來的歧視,例如用電腦預測某嬰兒成長後因既有的家庭環境狀況,可能有較高機會出現某種病況而不獲提供醫療保險。
律師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陳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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