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疫」地而處 平心而度之

  疫境求生,忍耐力被消耗及磨練,多宗民事紛爭逼在眉睫、一觸即發,處理不好或糾纏多家中小微企業的運作,影響經濟復甦的進程 !
  要轉危為機,嘗試易地而處、雙方平心而論解開心結,爭取不用對簿公堂就能全盤解決有關的法律考量,化干戈為玉帛,避免排期多月打無「勝算把握」及費用不菲的「鬥氣」官司。
內地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四月二十日公佈了《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主動地回應新冠病毒引起常見的法律問題,提升法律資訊透明度,有助爭議方在庭外凝聚共識、和衷共濟、不戰而雙贏,貫徹實踐調解優先的「訴源治理」概念。
  根據《意見》,法院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下,謹慎考慮以疫情為「不可抗力」理由來解除合約的案件;提醒提出解除合約的一方有舉證責任、也可能僅免除受疫情直接影響到合約某範圍內的責任;解約方有義務及時通知其他方以減少造成更多不良影響。在出現糾紛時,法院或將較傾向於遭受疫情影響更嚴重一方,同時盡量鼓勵合約方重新談判合約,以使合約能夠在新的條款下繼續履行,回復合理的商業運營。
  於香港,在律政司提倡下,《第二輪防疫基金》將投放資源讓合約爭議雙方只需每方繳付二百元費用,可透過參與《eBRAM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 體驗網上談判、調解及仲裁「快、準、省」的功效。其專業調解及仲裁員的費用均由政府資助承擔,雪中送炭,協助商家有望在兩周內盡快解決糾紛,走出困局,重上正軌。
律師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陳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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