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樓市觀望|代理境外樓花宜立法規管 - 鄭偉舜

各位新年快樂,虎年大吉!筆者從事海外房地產多年,可謂見盡各種地產代理中各種不良的銷售手法,而在農曆新年前剛好無線的《東張西望》播出有港人投資珠海保稅區公寓「買得唔住得」損失過百萬。事情的要點基本上是三點,第一,客戶購入的物業是「商業及辦公」性質是不能居住的;第二,物業坐落珠海「保稅區」是相關國內海關的條例所限制,基本上相關人員是不能超過晚上十點及居住的;第三,發展商與客戶簽訂了8%的酒店返租協議,有穩定租金收入。而買家均表示並不知道是購買了不能居住的「商辦公寓」,而是給地產代理所誤導而購入相關物業。

作為具有二十年國內物業代理的筆者,從來沒有代理珠海保稅區及橫琴的商業公寓。做海外房地產代理最重要的是懂得迴避風險,我們早就知道相關物業的土地性質及房屋性質均不是大多數香港準買家所需求的。但當時珠海及中山的住宅針對境外人士的限購政策是非常嚴格,在珠海購買住宅要五年稅單或社保,而在中山則需要一年相關資料及祖籍中山的證明,所以當時各路中介公司均力推相關總樓價既不高,又「買一層送一層」,同時又有橫琴概念的公寓產品。

其實以筆者所了解在香港發售相關的公寓產品其實是珠海的中介代理,以「過江龍」形式來香港打廣告,開展銷,再帶準買家到珠海實地考察而購買的。筆者估計許多買家現時已找不到相關的中介公司了,其實現在疫情期間已經不能實地考察,準買家更需要有經驗及良好信譽的代理公司來處理內地物業。

這次事件毫無疑問,發展商在銷售資料及其代理自行製作的宣傳資料有嚴重失實之處,筆者建議可向地方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其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退回相關購房款項。其實為保障我們這些以代理境外物業的公司為長久事業為目標的公司,真的希望政府能監管這個行業,可以令許多害群之馬無立足之地,也可令許多網絡代理知難而退,不要賣完樓就隨時找不到人。
環球樓市評論人
鄭偉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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