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公啟事錄——新盤撻Q延遲交樓

  新盤延遲入伙問題時有發生,然而近月新盤連環「撻Q」,不但一再延遲交樓,甚至需要推倒重建,情況十分罕見,到底業主能否追討賠償?按揭又應該如何安排?
  近來新盤連環「撻Q」,理由「五花八門」,包括受新冠疫情影響要暫停施工或延誤工程、發展商疑資金出現問題有機會導致項目「爛尾」,甚至是檢測未達要求需要拆卸重建等,筆者印象中新盤延遲入伙雖然時有發生,卻未曾如此引人注目過。
  現時按照《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新盤樓書需要列出關鍵日期,即項目預計完工日期,以供買家參考。發展商一般會於項目正式完工後申請滿意紙,並通知買家收樓,因此實際收樓日期往往比關鍵日期為遲。如果工程因為工人罷工或封閉工地、暴亂或內亂、不可抗力或天災及惡劣天氣等因素而有所延遲,現行法例是容許的,業主未必能夠追討賠償,除非發展商再延遲超過6個月,買家才有權選擇撤銷買賣合約,並取回首期款項及相關利息支出。
  面對延遲交樓業主最擔心的肯定是按揭安排,選擇即供付款的業主,雖然可以享受較優惠即供折扣,亦不會產生「上會」問題,卻需要供一個唔知幾時可以入住的單位;至於選擇建期付款的業主,銀行有機會因為延遲交樓而調整放款時間,超過3個月更可能需要重新審核,準業主需要面對銀行重新估價及審核按揭申請人入息風險。同時延後成交有機會涉及額外租樓費用,令買家失去預算,故業主買樓時最好預留充足時間應變。
靄華押業主席
陳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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