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錢途——美國潮流:集體訴訟

  美國的SPAC風潮仍然未退,香港聯交所亦已經考慮引入SPAC模式的金融工具,這一切完全因為全球的金融監管機構必須對傳統的IPO加緊監管規範,確保已經上市交易中的上市公司保持在嚴格的規管之下。
  SPAC是美國交易所及SEC提供給市場一個簡易上市的選擇,先收集資金然後再進行業務收購。但在過去一年因為這個突然的SPAC風潮,美國SEC在今年年初已經多次發出警告,並且提出會SPAC進行de-SPAC的過程採取類似IPO的嚴謹審批。
  但是SEC的態度並非要阻止SPAC的發展,相反是希望令到SPAC的市場發展對投資者更有保障。SEC收緊對SPAC的審核主要是針對SPAC以及其收購對象的資料披露方面。美國上市市場從來都是依賴上市公司的資料披露,由市場對上市公司作出監管,當市場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資料披露感覺有懷疑或者不足,便會發動集體訴訟。集體訴訟往往都會迫使上市公司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披露,增加成本,而且大部份時間法院都會要求上市公司支付投資者集體訴訟的法律費用。美國本土有一班律師就專門每天查看所有上市公司的資料披露文件,然後協助投資者提出集體訴訟。
  而近年SPAC亦成為集體訴訟的目標,成了SPAC要增加關注的一個風險。現時大部份針對SPAC的集體訴訟都和收購目標的資料披露有關,特別是一些存在關聯交易的情況。
  其實在美國進行關聯交易並不是問題,因此完全透明的資料披露可以減少很多麻煩。當然在美國參與上市市場,選擇一個專業團隊是最重要,他們基本可以確保公司有足夠的資料披露而不會掉進這些集體訴訟之中。
Temir Corp(TMRR)集團顧問
葉德賢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