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兒 - 從名人告誹謗案 反思網絡上言責 | 社論
近日城中名人就被指與一名女藝人的傳聞,入稟控告她誹謗及騷擾,事件引起關注。隨着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公眾除了等候這宗官司的發展,更應藉此契機,反思在資訊爆炸的數位時代,網絡言論的邊界、自媒體的責任,以及法治社會應有的理性態度。
首先,事件的核心提醒我們,司法尊嚴必須被置於輿論之上。現代社會的基石在於法治,當事人選擇透過法律途徑解決事件,意味着真相與對錯的裁斷權已交由法庭行使。在此情況下,公眾尤其是網民,不宜再充當「判官」,在社交媒體或討論區上妄加揣測、發表偏頗言論。這種行為不僅可能對訴訟雙方造成傷害,更可能因缺乏事實基礎的惡意評論,令發表者本身誤墮法網,觸犯誹謗等相關法例。等待法庭裁決,是對法治的尊重,亦是給予各方一個程序上的公道。
其次,回顧事件本身,一條流傳十年的傳聞,本已靜下來,卻因一個網上訪問而死灰復燃。儘管涉事人在訪問中否認了傳聞的真實性,但話題的敏感性以及「流量為王」的網絡生態,已足夠點燃輿論的火頭。更值得警惕的是,事件隨後更演變出大量由人工智能生成的無根據二次創作。這赤裸裸地揭示了當今網絡世界的畸形現象:任何未經證實的消息,一旦被視為「流量密碼」,便會迅速發酵、變異、瘋傳,如同滾雪球般越滾越大。這種「先消費,後核實」的惡性循環,對當事人造成的持續傷害是難以估量的,輕則名譽受損,重則精神受創。
第三,這宗案件對所有網絡內容創作者,特別能影響大眾的YouTuber、KOL等,敲響了警鐘。在追求點擊率的同時,必須恪守道德--核實事實。不應為了譁眾取寵而「人云亦云」,甚至將未經證實的傳聞當作「花生」炒作。若為了吸引目光和點讚而重提一些謠言,是欠缺操守,甚至是缺德的行為。要知道,在資訊傳播鏈中,內容創作者扮演着放大器的作用,若不加篩選、不求甚解地重提傳聞,他們便不自覺地淪為了假資訊的幫兇。
最後,我們必須加強對網絡言論法律的公眾教育。許多網民甚至內容創作者,對法律的界線認知模糊。他們或許不清楚,在網上散播謠言、損害他人名聲,足以構成誹謗罪;而對他人持續施加網絡壓力、造成心理傷害,則可能干犯騷擾罪行。網絡從不是法外之地。各界應加強宣傳,教育下一代,讓他們明白鍵盤背後的言論,同樣承載着法律與道德的雙重責任。
在未來的日子裏,社會應攜手建立一個以事實為本、守法自律、互相尊重的健康網絡環境。惟有如此,才能避免類似因「流量」而起的傷害無辜的事件一再重演。
辛正兒


















